[心得] 令人大開眼界的仁x堂心得

作者: a8870227 (frengers)   2016-09-13 20:19:03
上星期一開始到仁x堂的辦公室上班,
試用期三個月、22k、第一天沒薪水,
今天早上我照程序打給特助請下星期四上午的假(要回診)
結果他十分不爽,當天叫人資跟我說就做到現在吧,
並且說因為未滿七天所以只給半薪,
且因特助不爽所以只算上個星期的工資,這個星期做的一天半不算,
我跟人資反應能否幫我爭取,他說特助十分生氣,如果要這一天半的薪水的話要用他(人
資)的薪水付。
聽到此我也說不出什麼話了,
總之就是走出了令我大開眼界的公司。
作者: edcs ( )   2016-09-13 20:33:00
Good
作者: fancyfreer (fancy-free)   2016-09-13 20:38:00
也算是開了眼界
作者: star60281 (小星)   2016-09-13 20:40:00
不去檢舉嗎 悠關你自身的權益原來特助不爽就可以違反勞基法 不用付應付的薪水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09-13 20:55:00
去勞工局申訴啊,再不爽他薪水還是得正常付
作者: AprIshtar (吉爾我的嫁)   2016-09-13 21:15:00
版上有討論過的那間?
作者: a8870227 (frengers)   2016-09-13 21:22:00
是的~已打算明天打電話去臺中勞工局申訴對了沒給資遣費這點算違反嗎?
作者: joey7elva (山城客家小哥)   2016-09-13 21:29:00
加油!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6-09-13 22:11:00
申訴,要把這種爛公司趕出臺灣
作者: a8870227 (frengers)   2016-09-13 22:27:00
不過我這邊沒有證明的文件,有簽名過的文件都被收去了,這樣是不是有點難.....希望有申訴過的人可以站內我一下,想問一些事情T_T
作者: liicat (liicat)   2016-09-13 23:10:00
把證據留下,檢舉他們
作者: kkceres (很虛的店長..)   2016-09-14 14:31:00
又是特助,那個何姓老闆娘!把錢看得比什麼都重要的人
作者: a8870227 (frengers)   2016-09-14 15:10:00
唉…真的不知該怎麼講那個何特助......
作者: qoopkcs2000 (Qoo)   2016-09-16 01:43:00
台中也有奇葩公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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