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各位有沒有就是檢舉公司違法 但卻被家人阻擾的發生過?
前鎮子七月中離職後
先檢舉某間保全的勞保級距差距過大 以及勞退有少給
本月中拿到薪資單而去檢舉實習費
上週五 原本照計畫 勞保部份因為會談過程中有提到去年的希望要一併處理
這時候被老爸說不要提去年 先處理今年
還說什麼處長上任一個月 什麼都不知道 怎樣bala的
導致和解書上無奈簽今年彌補的6%勞退補償
變成去年只有做不到兩個月的6%無法討回
今天下午兼差時 我爸打電話過來要我明天去經濟部加工區那邊要去找某人撤案
中間解釋幾次 就是偏偏聽不進去 甚至立場上根本就站在資方 反而勞方卻不顧
回到家 直接就把實習費少給部分 直接拿500給我 叫我明天去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