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初次尋職青年 將可領失業補助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6-08-17 02:29:10
http://udn.com/news/story/7269/1895222
2016-08-15 06:39 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經濟環境不佳,社會新鮮人起薪首當其衝,加上北市生活開支相對高,易陷入低薪生活窘
境。為此,北市勞動局擬修訂「特定對象失業者」的補助資格,新增初次尋職青年、家暴
被害人,以及低收、中低收中有工作能力者共三大類,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且每月投保薪
資低於2萬7600元,每人每月可領5千元補助,最長領6個月。
就服處表示,為讓特定失業者能有機會穩定就業,2011年起就推出補助辦法,只要獨力負
擔家計、年滿40至65歲、身障者、原住民、更生保護人、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2年以
上欲重返職場者、長期失業者、外籍及大陸配偶、學習障礙者,都可申請。
就服處統計,去年申請人數多達222人,累計補助經費100多萬元;今年截至7月底,申請
人數也有123人。
但勞動局近來發現,許多初次尋職的年輕人雖有心找工作,但因缺乏經驗,一時半刻找不
到理想工作,或因剛從校園轉換職場,工作薪資不見起色,為讓年輕人有更長的時間適應
職場,因此修訂特定對象失業者資格。
就服處表示,只要是設籍北市4個月以上,未就學而具就業意願,且於申請前未曾參加勞
工保險,或參加勞保未滿14天,以及就學期間或服兵役前參加勞工保險者,都有機會申請
補助。此外,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與家暴被害人也在補助對象新增範
圍內。
就服處表示,新版補助辦法擬下月送市政會議審議,今年10月上路。
作者: onemonth (古道 西風 瘦馬)   2016-08-17 17:22:00
政府豬腦 不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給補助有屁用又浪費錢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6-08-17 19:03:00
這些官員到底想什麼.生育率不佳也補助..什麼都補.之前22K也是補助..結果變一進來22K..這些官員是太理想還是...若不適任早早下台比較快啦..弄個雜七雜八的政策
作者: fuing (fu)   2016-08-17 23:04:00
搞好工作條件 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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