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滿一個月,休假不給薪?

作者: eric228377 (鍵盤廚師)   2016-08-12 19:16:47
前一陣子在知名連鎖餐飲集團上班
因為一些原因,做了12天後辭職
薪水是底26K+1K全勤
12天內休假3天
我自己的算法是26000/30=867 日薪
867*12=10404
加上公司說加班費一小時130 (我知道這明顯違法)
而且無論加幾小時,我還看到班表有人每天做14小時 休假不到5天
我的班表12天內總共加班時數是8小時
8*130=1040
制服扣1500,這也很扯 兩件穿過的破衣服 不過下個月會歸還入帳
最後實領只有7000出頭
目前正在詢問原公司薪資算法,不排除提出檢舉
但我想知道為什麼勞基法要用除以240這種奇怪的算法?
方便計算嗎,我覺得一點都不方便
感覺變相騙勞工月薪很高,其實工作時數更高
你也不會發現 不會認真去算
導致月薪在3萬以下,領時薪的人還賺比較多,責任比較少 想來就來 生意好就請假
在算加班費上也很虧,1.33倍看起來很多
就領25K的人來說,1小時加班也才138
比時薪人員多18元
建議大家看到資方條件在比較的時候,先去算算時薪怎樣
之前有人介紹我到海產熱炒 月薪42K
那月休和時數太可怕...雖然工作還是各有需求就是
作者: wt5566 (commend & comment)   2016-08-12 19:19:00
如果是以月薪制,六,日也要算進去
作者: JohnCenaRiz (日)   2016-08-12 19:31:00
報名字上來加檢舉名字是為了不要在讓人踩雷
作者: lalalahu (<( ̄︶ ̄)@m)   2016-08-12 20:11:00
如果勞動契約上面載明,工作未滿一個月離職,該月以日薪計算這樣就符合原Po的薪資了,但加班費看起來是違法
作者: missss (ss小姐)   2016-08-12 21:26:00
報名字要注意唷。我就被通知要告毀損名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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