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工作不適應離職問題

作者: ishiyoshi (無視すればいい)   2016-07-27 18:15:15
在一家公司工作第三天不適應
但是一開始應徵有拿單子給我看是算契約工(無特別簽約)
到明年初公司淡季要重簽契約(滿三年才是正式員工)
然後單子上還有寫沒滿五天沒薪水
以及離職要提前七天說
如果我星期一直接去離職是否領的到薪水(勞基法來說)
因為算契約工所以不知道適不適用未滿三個月可以不用提前知會離職
謝謝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7-27 18:19:00
你沒簽怪東西就算基本勞工 受勞基法保護工作幾天就幾天薪水 他不付就請勞動局處理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6-07-27 18:23:00
3年才正職的公司你也去...
作者: ishiyoshi (無視すればいい)   2016-07-27 18:25:00
其實只是作業員啦 想說應該是做不到三年XD而且每年一簽很明顯淡季就會砍人的那種感覺面試是說一定要加班大概到七點多機器洗一洗就可以下班結果裡面阿姨說到十點多....早上八點上班耶
作者: HBK5270 (講男講女)   2016-07-27 18:32:00
這種公司不去也罷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6-07-27 19:08:00
有加班費嗎?
作者: ishiyoshi (無視すればいい)   2016-07-27 19:11:00
有x1.5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07-27 19:38:00
勞基法規定只要有上班就該給薪水,即使只上一小時也要未滿三個月,當天提就能當天走,才上三天也沒什麼好交接
作者: lizardc1 (ce)   2016-07-27 22:07:00
公司簽的都假的 不給$就告
作者: sanob (克忒)   2016-07-28 06:21:00
把上下班記錄,照單子給你所在縣市勞工局並寄副本給勞動局這種公司的存在只有百害無利,請上www.ursalary01.com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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