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面試時該提到前一份做不滿一個月的工作嗎

作者: causehappy (雞舞)   2016-07-03 00:17:33
各位晚上好,
小妹三月底時結束一份工作,就開始找下一份工作,
也在salary潛水很久了~~
大概在五月中時,有拿到一個offer,但是進去之後覺得自己不適合公司文化,
所以做了兩個星期就跟老闆提離職,於是又重回找工作的循環中.....
最近投了幾份工作,也陸續接到面試通知,
於是問題就來了,如果面試官問說三月底到現在(三個月),我都在幹嘛,
1.那我要提到這個做了兩個星期的工作的事情嗎?
2.錄取後,公司真的無法查到以前勞保記錄嗎(爬文發現是查不到,但想再確認)
3.如果不提的話,如果公司要我提供離職證明,我一定要給上份工作的嗎?
可以給上上份工作的嗎?
因為我問了很多朋友,大部分的朋友都說絕對不要提,
會影響面試官對我的觀感;
但我怕不說,提供離職證明之類的會讓事情曝光,
這樣就算欺騙公司,應該還蠻嚴重的.....
所以這問題真的蠻困擾我的,想請大家給我些意見和解答,非常感謝!
也祝福正在找工作的朋友們能夠順利找到工作,
有工作的朋友們在工作上能夠更加順心如意!
作者: ToyaErina (Erina)   2016-07-03 00:20:00
離職證明不一定要交吧,我就沒交了
作者: ismile (潔西)   2016-07-03 00:44:00
還是可以提啊 輕描淡寫帶過 重點放在陳述你的工作經驗我也次做3個月後來不做 就跟新公司說不認同原先公司的想法會用你的就是會用囉~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7-03 00:49:00
找工作兩個月和找三個月有什麼差嗎?
作者: jojochang (jojo)   2016-07-03 00:51:00
我是覺得不用提啦,公司問就說中間進修了一下之類
作者: litpig (小豬頭)   2016-07-03 01:12:00
不要提~對自己沒好處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6-07-03 01:13:00
離職證明本來就可以選擇性給 不用全盤托出
作者: lance8537 (小砰砰)   2016-07-03 01:33:00
欺騙了什麼 嚴重在哪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6-07-03 01:52:00
說工作不好找就好了 要離職證明的腦子有病的公司很多
作者: b85040312 (萬年newman)   2016-07-03 06:00:00
哪這麼多人這麼厲害可以一直無縫接軌
作者: rufous (不願平凡)   2016-07-03 06:39:00
一直不懂面試官問待業期長短的心態,是想聽到什麼答案?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6-07-03 07:40:00
不要提,沒有加分
作者: kashi77331 (墨殤)   2016-07-03 09:56:00
公司沒騙過你嗎 欺騙在哪
作者: fjuTrista (foo)   2016-07-03 11:24:00
不用提那段,而且公司查不到你的加保紀錄,必須本人申請查詢,直接給上上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公司不會發現的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6-07-03 19:07:00
不要
作者: causehappy (雞舞)   2016-07-03 22:42:00
謝謝大家的建議!!! 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作者: ilikejstar (高天賜)   2016-07-04 15:38:00
看關聯性 如果有相關或著有正當理由離開的我是都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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