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般pt離職

作者: yohaw (花瓶)   2016-04-17 11:15:29
想請問版上各位,
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只是一般時薪工讀生要離職,
(月中已告知做到月底)
老闆卻說要自己找到人(?),
才能夠離開,
這很沒有邏輯跟規定吧!!!!??
第一,我認為整個公司有能力且有時間再找到人
第二,要離職員工找到頂替的人也未免太傻眼了,都已經提前告知了
還是這是淺規則.....?
第三,公司擺明就是沒找到人不讓我走
如果提早走薪水可能拿不到(10號領薪水)
拜託版上各位幫幫我
要怎麼做才會有拿到薪水又可以全身而退
作者: joey7elva (山城客家小哥)   2016-04-17 11:19:00
不用理他,那還要自己找人?
作者: iamsink (救救腦殘窮)   2016-04-17 11:28:00
沒有這規定,人不用你找,做幾天就領幾天薪水如果過了發薪日未入帳剛好可以當拖欠薪資證據~
作者: yohaw (花瓶)   2016-04-17 11:34:00
可是他的漏洞就是領現金.....當天去當面給==
作者: akane1234 (akane)   2016-04-17 11:42:00
錄音蒐證如何?
作者: timxdada (瀨恩)   2016-04-17 12:03:00
離職只要提前告知天數即可,保留自己上班時數證明,次月10號直接當面去領薪,不給就上勞委會走調解。
作者: edcs ( )   2016-04-17 12:29:00
領現金更好啊,他絕對拿不出薪資發放的證明。
作者: drano (多啦A夢)   2016-04-17 12:32:00
要先熟悉勞動法規,了解自身權利義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