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休若休完,離職日得延後?

作者: Spacepanda (With or without you?)   2016-03-22 09:32:10
各位前輩好
小弟今年在敝公司已任職滿三年,依照勞基法得在30日前預告離職,我在3/16當天提出離
職簽呈,設定4/15(五)爲最後工作日,4/17(日)爲離職日。
昨天(3/21)HR來電通知,說一般公司遇到離職日在假日,都會希望你把最後離職日挪到
離職日前的週末,我當下沒想太多便同意,讓HR修改離職日(4/17改為4/15)。
但是今天(3/22)又通知說,原先我申請的4/6-8,4/11-12這五天特休,如果要休完,要
把離職日從4/15往後延,或是選擇不休,換成工資給我,就可以4/15離職。
想請教一下,這樣的情況下,是合法的嗎?
找不到法條可以依據,我只有查到資方可以不給假換成日薪給你,但是沒看到究竟可不可
以用特休為理由來延後離職日,以上問題 麻煩各位先進幫我解答 感謝了
作者: f33783378 (小灰狼)   2016-03-22 11:25:00
離職前特休到完很常見
作者: post91 (123)   2016-03-22 11:29:00
延後離職不清楚,但不論怎樣你都沒損失啊!要嘛休完往後延,要嘛不休完拿錢走人...應該還好不過以離職法條來說,只要有在規定時間前提出,理論上就是準時走沒問題才是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6-03-22 11:47:00
哪裡沒損失?特休是用底薪已日計算,少了9.10.16.17 四天薪水
作者: post91 (123)   2016-03-22 12:05:00
我們特休是用全薪計算...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3-22 22:17:00
是我就往後延兩天多賺兩天假日的錢
作者: wallace369 (華理士)   2016-03-23 00:51:00
如果有差那二天的薪水,要爭取~~可能就換來未來被照會原公司告知新公司,你很在乎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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