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位K大是板務人員嗎?

作者: hunlantin (台灣爛國軍害我失去健康!)   2016-03-03 15:05:55
昨天下午收到這封站內信,內容是下面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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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ca (Kuca)
標題 威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品牌危害文章撤除要求
時間 Wed Mar 2 17:50:10 2016
檢舉文章標題:[問題] 請問有人聽過 威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嗎?
檢舉文章代碼:#1IX8irkq
主旨:惠請 貴版主(或管理者),於函到日24 小時內移除所有侵害
本公司商譽之貼文,如有違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之刑民
事法律及賠償責任,詳如說明,惠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緣本公司為一間合法成立之財務顧問性質公司,對外皆有公開
  資訊,主要提供客戶財務規劃的顧問性質服務,幫助客戶遠離
  財務困難,以協助客戶解決問題為最大指標,做全方位的家庭
  財務顧問。相異於民間借貸團體,本公司提供絕對合法的服務
  項目,並擬定雙方協定合約書,不必擔心個人資料外洩,安心
  將疑難雜症交給本公司處理。服務項目從土地項目(土地買賣、
  地籍清理、土地貸款)到個人貸款(房貸、信貸、車貸、股票
  質押、整合負債)債務管理(協商、清算、更生)及文件代擬
  (遺產稅節稅規劃 代辦繼承、贈與、共有物分割、公司清算)
  等相關項目皆有提供。開業已達十餘年,是一間絕對合法的正
  派經營公司,合先敘明。
二、不料,本公司近日竟發現,貴版上有諸多網友張貼不實及嚴重
  損及本公司商譽之不實言論,諸如:
(一) 該文作者於 2013 年 11 月 14 日在批踢實業坊的salary
看板中詢問我公司的服務性質,回覆該篇文章網友KY1998提出「有
可能是催手」、網友fuff1234提出「討債公司啊?」、網友 lion410202
提出「好像是宏泰 (名字不確定 )建設底下的子公司」以及網友frice
提出「這個行業不用進去啦 產業萎縮嚴重 最好賺的時候已經是
五六年前的時候了 除非又一波金融風暴 XD 」
(二) 威鑫資產管理公司為一間正派經營的財務顧問性質公司,對外皆
有公開資訊,而網友隨意散布未經證實的消息,網友KY1998以及fuff1234
提出的討債公司完全不符公司營運項目。網友lion410202提出宏泰建設
底下的公司,此訊息並非屬實,網友frice的言論有意圖影響我公司求職
者的意願之嫌疑。該文出現在的關鍵字搜尋「威鑫資產管理公司」中,
有影響民眾對我公司的經營正當性產生疑慮可能,故在此提出撤除該文的
要求,請該版主撤除此文章。
三、依刑法第 309 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同法第 310 條第一、二項則規定:「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
  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罰金。」
  另民法第184條亦有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
  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
  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是以如任何人於公開網站上張貼、散布前揭涉及侵害本公司商譽之言論,即已
  構成前揭刑法上之公然侮辱、誹謗之犯罪行為,並應負民事上之損害賠償責任。
  而貴版版主及管理者,亦負有審查及移除違法貼文之義務。
  而前揭不實且嚴重傷害本公司商譽之貼文已張貼多日,卻均未見貴版版主或管理者
  為任何制止或移除之行為,顯亦已構成與前揭張貼文章者之共同違法及侵害行為,
  恐亦應負相同之行刑民事責任。
  為此,本公司特具函說明如上,要求貴版版主及管理者,於函到24小時內,立即移除
  所有侵害本公司商譽之貼文,如有違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之刑民事法律及
  賠償責任,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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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這篇文章只有詢問這間公司的消息,我也沒有攻擊這間公司,昨天卻收到這樣
的站內信...... 我這樣有違法毀謗嗎????
請問各位版友會怎麼處理?
作者: hidog (.....)   2016-03-03 15:13:00
要舉證公司名譽受損就有困難了吧...刑事要告成功很難 民事要舉證有損失另外光是取得你的個資就有問題了 沒刑事,PTT不能外洩你的個人資料 @@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03-03 15:31:00
你只是詢問,沒你的事,提告是每個人的權益這些條文告不成你的每個人都可提告,只是有的人害怕跑流程,可能就因此自刪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6-03-03 16:04:00
2013年的文了....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6-03-03 16:20:00
LawsuitSug板會有比較完整的回答 這裡不適合做解答
作者: thunderclap (蛤)   2016-03-03 17:23:00
要是我就會怒到再讓它上一次標題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3-03 17:46:00
拜託喔 要告怎麼會是告你 又不是你寫的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6-03-03 21:39:00
不理他,問問題而己,他在意的回答沒有一句是你回的啊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6-03-04 11:02:00
#1KkVYfgS (Salary) 版主群立場公告點到為止,Libra Team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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