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moony (夏天是沉默的嘆息)
2015-11-23 13:25:41朋友在某間連鎖美妝店工作,未滿三個月
之前有請辭一次但被慰留
後來前幾天店長找她談,根據他的說法是 店長在對話中意圖套她自己主動提離職
因為我朋友本來也就不太想做了,後來跟店長說,那就做到這個月底
店長也同意了
後來過兩天,店長跟我朋友說,你就做到今天,明天不用來了
資方先前已經答應過勞方要做到這個月底
這期間我朋友也沒有曠職、偷竊、損害資方權益
資方怎可違反允諾?
問過勞工局,得知勞基法中寫到勞工就職未滿三個月 資方可以不經預告要求勞工離職
但資方之前已答應過勞方可作到月底,即使是口頭上的承諾也構成契約
如果這部份有爭議,屬於民事上的「未履行契約」的部份
可以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目前我朋友已去申請勞資爭議協調了
我現在的想法是
爭取公司必須給足到原預定離職日的薪水,
不然就讓我朋友繼續工作到原預定離職日(或同樣的工作天數)
請問這樣的訴求合理嗎?
資遣費可以爭取嗎?公司是有說會依規定給資遣費
但我朋友才做沒多久,資遣費也不多,她只想要好好工作完領全薪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5-11-23 14:27:00但資方可以已不適任為由 三個月內解雇新人不會產生任何資遣費 只需正常給薪就好口頭承諾雖然有法律效力 但他不承認你沒擇再去找工作會你你去申訴來的有CP值
作者:
jemoony (夏天是沉默的嘆息)
2015-11-23 14:31:00已有與店長line的對話紀錄可間接證明有這件事
作者:
wuleelee (wulee)
2015-11-23 15:15:00趕緊找工作吧,別玩了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5-11-23 16:06:00三個月內可以已不適任為由解雇 做到哪天領到哪天他搬出這條你就無法了 真的別耗了
作者:
aspeter (Tom)
2015-11-23 16:22:00要資遣費比較實際吧,但是不能是自願先走~~
一樓別亂教,資遣費算天的,雇主以不適任為由就要付資遣費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5-11-23 17:05:00沒有自己說明要離職 可以討資遣通常三個月以內 頂多資遣費3000.三個禮拜前發生的經驗
請教一樓,那是勞基法第幾條?之前從沒看過,是新修法的嗎?
作者: kodato (無非) 2015-11-23 19:08:00
一樓的說法聽都沒聽過,我們是平行時空?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5-11-23 19:36:00自己還沒辭,老闆先辭,只能講超爽。凹資遣費再去領失業保險,自己辭就什麼都沒了
作者:
popo60433 (蝦米碗糕 (*′▽`)
2015-11-23 19:39:00一樓是那人 別亂教
作者:
klyuch (Meeko)
2015-11-24 02:02:00資遣費+預告工資+非自願離職證明
作者:
rabbit829 (猜ä¸é€)
2015-11-24 14:33:001樓是資方打手吧
作者: egaryer (egaryer) 2015-11-25 13:57:00
任何時候資遣都要給錢好嗎?只做一天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