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作者: linda1026 (橘)   2015-10-28 02:32:45
我是公司的行政兼人事
小公司而已,所以人事就是兼著做
主要是幫員工加退保,還有需要用人時上104尋找適合的人選
身份介紹完畢,目前公司遇到一個小小的問題
關於資遣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我知道問勞工局會更詳細
但在撥電話去詢問前,想問問鄉民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以下,文長~~~抱歉
作者: PauZa (炮渣)   2015-10-28 02:42:00
你不是人資嗎 連這都不懂?
作者: MeierRich (one)   2015-10-28 02:55:00
有必要這麼兇嗎@@ 所以一樓有何高見?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5-10-28 02:58:00
原PO都說兼著做了 是兇啥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10-28 03:22:00
公司被罰錢和你有甚麼關係??
作者: barry06 (球員兼裁判)   2015-10-28 07:15:00
資遣通報要10天前 所以你現在開離職證明就違反這個規定
作者: jane10863   2015-10-28 08:36:00
原PO很有責任感,但是老闆同意開立證明的,就當學個經驗
作者: Claire29   2015-10-28 10:29:00
對阿 一樓兇啥阿 難道你什麼都懂喔 無聊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10-28 11:11:00
可以補
作者: f124 (....)   2015-10-28 11:17:00
看這篇本來就應該報資遣的 被罰剛好阿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5-10-28 11:51:00
非自願就是資遣…這個我也知道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10-28 13:42:00
妳們公司沒找好朋友,有些人作不到三個月就離職或是被老闆解僱,會想拿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妳幫她開非自願離職,但是妳作半套,妳幫勞工,害到老闆跟自己,下次妳們再有新人,妳跟他簽一個月到三個月的定期合約,時間到了。好用,留下來用,不好用不續約就好,連資遣費都省了,也不用通報,合法又省錢,也沒有解僱和開不開非自願離職的問題,妳一切文書作業都省下來了。
作者: dscandy1119 (豪豪)   2015-10-28 16:19:00
你沒依法令行事被開罰很正常啊 下次就知道了有什麼好委曲冤枉的?唉 都出社會了 說真的不懂沒關係 但覺得委曲就扯了我覺得慣老闆們也覺得提高時薪很委曲啊不管作任何事本來就該謹慎 但人本來就不可能每件事都作的完美,不過就是被開罰一次而已 不至於這樣吧
作者: abby5376 (小豬)   2015-10-28 18:24:00
你只要開了非自願離職就等同資遣...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10-28 19:10:00
要按規定就走到底,不然只會搞到自己這個時候你會發現,不按規定來的公司反而沒事,不開非自願離職給你,不用罰錢,按規定幫勞工想的公司一不小心就罰死你所以一般都用90天大法,或是觀(ㄌㄧㄢˊ)念(ㄏㄨㄥˇ)溝(ㄉㄞˋ)通(ㄆㄧㄢˋ)叫員工自願離職順便作通報,然後再叫他走人,但怕麻煩就90日大法嘍,連求職假都不用給加油
作者: ken52037g (Chia)   2015-10-30 07:01:00
菜逼巴 不是事實就不要亂開 連這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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