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要求提前離職了

作者: a22891559 (冬眠鼠)   2015-10-01 09:14:54
((再更新))
老闆及督導傳簡訊及LINE要我回去交接完整至10/9日
我不願意
(因為今天早上他們又開會議當員工面把我講的很難聽,我不可能回去)
這樣他們會不會過三天後說我曠職呢?
但是可以這樣叫走就走叫人來就來嗎?
補充更新:
由於我們協會離職要上簽呈
而我在9/25日口頭告知10/9要離職時
就已把簽呈打好(也是寫10/9號離職)
但在會議上他要我再考慮待到10月底
所以我的簽呈沒有送出去
結果他在9/30日要我當日離職
所以我簽呈就沒改
直接轉呈督導
聽前同事說
他現在一口咬定我簽呈日期押9/25
卻是9/30日向上呈報
已構成「偽造文書」
且他說他可以不承認他知道我10/9日要離職。
作者: joan102 (淡定啾安)   2015-10-01 09:17:00
這應該算資遣吧
作者: a22891559 (冬眠鼠)   2015-10-01 09:22:00
你好,謝謝您回覆。看過蠻多案例是這樣說沒錯,但剛打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5-10-01 09:23:00
沒什麼好怕..請照規定來 很多老闆都會屁說自己關係很好
作者: a22891559 (冬眠鼠)   2015-10-01 09:23:00
電話去勞資關係科詢問,對方也沒有啥明確答案,讓我很害怕...
作者: LittleWhiteZ (統神的小白z)   2015-10-01 09:30:00
這不算資遣吧
作者: hahahank (haha)   2015-10-01 09:36:00
記得被提前薪水一樣要發到預告日
作者: CccAn (Ccc)   2015-10-01 10:00:00
加油爭取到底吧 讓自己多學習一個經驗
作者: RedVodka (Drunk)   2015-10-01 10:36:00
這是合法的喔,你的離職日是925,所以公司可主張給予你更優惠的離職日,只是他的薪水必須付到你預告離職的最後一天,也就是10/09,否則就不合法。這個有判例的樣子,有興趣可以去查
作者: parrot0718   2015-10-01 10:39:00
你考慮完做到10月底有跟老闆說嗎?
作者: a22891559 (冬眠鼠)   2015-10-01 10:58:00
您好不好意思,因為接著中秋連假及颱風假,所以還來不及告知老闆,等到上班日時就被請走路了不好意思,想在請問一下,申訴有可能被吃案嗎?因為聽老闆今天又召集會議告訴所有員工,勞工局的他都很熟,申訴一定會被擋下來的..(根本變相威脅
作者: f124 (....)   2015-10-01 11:24:00
那就申訴阿 真那麼強還要先講?
作者: hahahank (haha)   2015-10-01 11:28:00
當兵時候連長也說申訴沒用 1985打下去還不是去夾軟蛋
作者: a9916899 (東東)   2015-10-01 11:56:00
支持你申訴!!!別姑息養奸慣壞慣老闆!!!加油
作者: hidog (.....)   2015-10-01 12:23:00
社福單位還這樣對待勞工...實在是
作者: somethingmor (something more)   2015-10-01 16:12:00
鬼島無誤
作者: smalldoll (適應)   2015-10-01 16:17:00
加油原po!
作者: jason00650 (囧囧臉)   2015-10-01 20:18:00
原po加油
作者: Addict2 (不覺迷路為花開)   2015-10-02 02:36:00
不承認10/9離職,可老闆不是在line上有談到嗎? 原po加油,之前聽過老闆(教授)號稱自己學勞資在不少公企單位當人資顧問,勞工單位很熟,卻搞一堆手段把人弄走,最後只是「行政瑕疵」一切依法。要小心小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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