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我記的勞基法上有落差嗎?

作者: ortz   2015-03-26 20:27:56
我是在某公司最近新近來的PT
但是不懂的是
如下週六 屬於是婦幼節且兒童節那天剛好屬於國定假日
照理說是有出勤x2
但是該公司的說 那是勞基法給公家機關規定是指
原本休假卻被叫出來上班那種符合x2
這樣邏輯上來說 下週六上班也只是拿一般115/h?
感覺我的認知跟公司認知上怎都不同...?
另外工時八小時就有一小時休息時間
但是有時候開車出去回來
像是1230開始休息 但卻耽誤到8分鐘 而公司說這樣一點點耽誤一樣休到1330
(等於一小時休息時間就有被吃掉...)
相對的 延誤差太多則可以延後休息
至於1800下班時間也很奇怪 卻說因為1800-1830這段時間屬於是下班的準備時間
所以超過時間則沒有薪水 換言之 必須要到1900才能有加班費
以上三種情況算真的有違法問題嗎...請各位解答m(_ _)m
作者: williamtw241 (shin)   2015-03-26 20:44:00
下班時間那一個鐘頭是給你吃晚餐的休息時間我公司也是從1900開始算 這蠻正常的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03-26 20:48:00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打混摸魚拖時間最簡單啦7點才有加班費你就拖到8點才走 很難嗎??都領時薪了還在那邊計較加班費 準時走不會??
作者: ortz   2015-03-26 21:03:00
我也很想啊 就看誰先打卡就跟著打應該是說 若是到1900下班則有加班費 不是1900後才開始算至於下週六的那種算法 也是維持115/h??
作者: lovepink1025 (Sherry)   2015-03-26 21:14:00
打去問勞工局最快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5-03-26 21:19:00
只要你工時滿8小時就得給加班費沒有七點的問題加班第一小時需滿30分鍾才有以一小時計加班平日晚上前兩小是1.3後兩小1.7國訂假日2
作者: ortz   2015-03-26 21:26:00
所以下週六就有x2 那這樣跟我想的認知上也沒錯了...
作者: g8429310 (qq)   2015-03-26 21:26:00
是一又三分之一跟一又三分之二好嗎?有人就是只用1.3計算所以被勞檢開罰的依勞基法第39條,你老闆說的是例假未休,跟你說的是休假,都是要加倍給沒錯
作者: ortz   2015-03-26 21:47:00
我那個屬於是月休六天 週日固定休 但是週六遇到國定假日的時候 那薪水就是確定x2囉?
作者: fuwu0 (發呆魚)   2015-03-27 09:38:00
要看你們就公司採周休二日還是雙周84小時制(這個要問人資,有些公司採類周休二日)
作者: ortz   2015-03-27 23:58:00
早上有問了 x2是確定的 但後者應該是84小時制就看看要不要選一天讓他們勞動檢查
作者: fruitnba (q.o)   2015-03-28 01:20:00
時薪的話是直接X2...月薪的話是再多一天薪水或補休薪水為..月薪/30(天)/8(小時)=時薪*實際上班時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