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早提好還是晚提好?

作者: anzusyou (Syouei)   2015-03-20 12:25:57
如標題
小妹在今年6月即將在公司滿一年
是家小型的廣告公關公司
就是那種小公司接大案子把自己累死的那種
由於員工不多
被慰留或是死纏爛打的機率很高
但又怕沒有給老闆足夠的時間找人,其他的同事會很吃力
目前是想說4月初提離職6月底走
還是可以拖到五月再提呢?
因為7月有個我現在負責35%的活動
另外負責65%的同事可能4月中就會閃人了
我到底該不該給老板心裡準備啊!!!
請幫我解惑
感謝!!
作者: ministar558 (sing a song)   2015-03-20 12:28:00
我覺得越早越好 除非有經濟壓力 還有自己也已想清楚越早提對老闆跟自己都好 要交接也比較早開始準備
作者: fortified (fortified)   2015-03-20 12:38:00
太早提就會各種凹,提離職後對你態度也差很多,你看你能忍多久就啥時提。走到離職雙方的心態真的會差很多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3-20 12:44:00
早點提早點給老闆挖洞給你跳的機會嗎?正常老闆規定時間內提
作者: ndx819 (dxscsa)   2015-03-20 12:45:00
是我就6月才提,造勞基法走就好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3-20 12:45:00
就會讓你順利離職了,不正常老闆你早點提只會找你更多麻煩但你可以早點開始準備好交接資料,確保期間內順利完成交接
作者: ying78331 (翎)   2015-03-20 12:58:00
建議提早,小公司人手不夠一定會超過預告期才能走
作者: kikiikik (小風)   2015-03-20 13:00:00
看你老闆對你好不好啊
作者: s7m6i1t2h13 (小黑琦)   2015-03-20 13:03:00
無論早提晚提 預告期到請直接離開 勞基法最大!!
作者: tunago (淺水鮪魚(!)   2015-03-20 13:24:00
越早越好可以開始騎驢找馬
作者: psx (綜合水果汁武士G)   2015-03-20 13:30:00
照勞基法 幹嘛提早?
作者: swatch44 (史瓦奇)   2015-03-20 14:19:00
看你對公司奇蒙子 好就提早好交接 不好就勞基法規定
作者: possible322 (~~)   2015-03-20 14:47:00
絕對別提早,會很慘
作者: crazykid   2015-03-20 15:02:00
晚提+直接走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3-20 15:12:00
找到新工作再提
作者: annie   2015-03-20 15:16:00
倒數30天提 在法律上站住腳就好
作者: coffeeice (歐菲蕾)   2015-03-20 16:29:00
找到新工作再提+1
作者: bindysydney (卡布奇諾)   2015-03-20 16:29:00
按照勞基法所規定的時間提出即可
作者: timxdada (瀨恩)   2015-03-20 16:32:00
提早離職只適用於有風度的老闆,以及上司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3-20 16:32:00
滿一年20天前告知 公司對你好 你就30天告知 依法行政 謝謝
作者: sh920817 (鐵打的肝臟)   2015-03-20 16:53:00
公關行銷很多屎缺不是人待的早走早好
作者: jellzoya (歹人拍拍)   2015-03-20 17:04:00
提早走+1
作者: hidog (.....)   2015-03-20 17:35:00
除非很屎 不然提早一個月就好
作者: bmthu (Dio)   2015-03-20 18:43:00
按照勞基法時間提就好. 你不能保證老闆不搞你.
作者: thiuss (thi)   2015-03-20 19:10:00
爛工作是越早停損越好 根本不會幫助到職涯 醒醒吧
作者: danny1031 (天天天天)   2015-03-20 20:56:00
未滿一年 離職預告只要十天拉,十天後走人就好根本不用管公司怎樣 公司給你很好的待遇嗎而且 離職專心找工作 趁現在還算好找時快找拖到六月底,畢業潮 然後退伍潮,那時候機會沒有現在好多為自己想想才是正確的滿一年你就20天前告知就好你要走 沒有人能硬留的
作者: john65240 (johnser)   2015-03-21 01:08:00
照勞基法走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5-03-21 07:26:00
我是30天前提,但交辦業務比較難,加上直屬主管人很好有說若需要可以多幫忙幾天,同時離職的同事直接壓30天其實很度爛高層,三年走了10個人,叫他們找人他們裝死我又何必體諒他們沒時間找人,聲稱沒預算結果酬庸一堆整天在樓下抽菸的老人,我覺得自己已經夠佛心了不過奴隸和老人會批判你照法律走不夠意思,還蠻好笑的而且早點走 可以多放幾天假充電 多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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