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星巴克的正常離職程序

作者: queenters (queenters)   2015-03-18 10:01:36
幫朋友代po
我朋友去星巴克當儲備幹部
當了兩個禮拜
但因為身體及家庭因素而覺得無法做長久
所以向店經理提出離職
他17號提,想說不要造成他們門市營運上更大的困擾,做到3月底,讓門市在人力的調度
上有個緩衝,
(因為門市已經很缺人了,每週都要跟別的門市調支援夥伴)
但他們店經理要求他要做到5/3才可以離職,否則不符合正常離職程序,以後會被統一企
業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後來討價還價後店經理退讓到4/20號放人。
但他才進去2週,會的東西只有掃地拖地、擦桌、洗杯盤、收銀(飲料調製還不熟,無法
獨立作業),可是卻要他多拖一個月才能離職,不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工作滿三個月要在
10天前向雇主提出離職,但他才2週...)
雖然他覺得對門市也很抱歉,但這樣的離職程序是正常的嗎?他真的有義務做到4/20號才
走嗎?
請各位大大解惑,感謝!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5-03-18 10:02:00
勞基法
作者: bolide77 (ptt線上遊戲)   2015-03-18 11:23:00
違法
作者: Ethan1215 (小九)   2015-03-18 11:54:00
原來這家這麼喜歡用統一企業永不錄取來威脅人....我之前打工因為和店經理不和被迫離職也被講過一樣的話
作者: yesterdayss (努力)   2015-03-18 12:05:00
威嚇手段你也信?那就繼續打雜到4/20吧
作者: fegat ( )   2015-03-18 12:29:00
別信 餐飲業人來來去去 哪有離職這麼麻煩的
作者: yodouble (一個人...精彩!)   2015-03-18 12:39:00
又不是只有統一…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3-18 13:24:00
那一定是唬爛的,因為統一只是代理星巴克品牌懂英文,去搜證寄到星巴克美國西雅圖總部,說明當地法令,就換店長GG了蒐證寄到統一對方說不定會裝死,但寄到美國總部就會回覆...因為星巴克很重視企業文化。
作者: Ethan1215 (小九)   2015-03-18 13:41:00
我是離職後一天被叫去跟店經理約談,我帶我媽一起去我媽也快被那個店經理氣死,不過我那時有去問教授真的只是嚇嚇人的,不可能這樣就被統一企業永不錄取不過我在離職前有把工時表都拍下來以免不給薪!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3-18 13:44:00
樓上+1,統一經營很多品牌,舉凡食衣住行你想的到都有。更不要說代理品牌,我前公司統一關係企業羅董直屬公司董事好幾個離職也是照樣復職回來做...根本沒封殺之說。當然那些離職是很peace的走...但如果像樓主說,根本沒辦法回來的
作者: auepeace (閒人)   2015-03-18 17:39:00
他嚇嚇你朋友的,根本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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