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找法務助理方面的工作
前天有機會面試了一家法律事務所(中部)
律師親自面試
工作內容
簡單來說不只有法務相關因為律師本人還有兼某會會長的職務
所以還要協助辦理講習聚餐等等雜事
偶爾周六會加班
這些都還好
重點是薪水部分
適用期六個月20K(實領)
適用期過後21K(實領)
勞健保勞退他繳
也沒說福利方面(要加班也沒講加班費只說會供餐)
也沒說有其他津貼
就說有很多人來應徵
要九月底才會通知有無錄取
我想請問的是
撇開準備國考部分
法務助理當久了以後
能不能獨當一面
以後去應徵公司的法務人員?
因為我看很多法務人員都要求有經驗
法務助理能學習到擬合約跟人家談判的嗎
還是公司的法務人員根本就找律師??
請大家給點意見吧
因為週圍沒有人是法務助理相關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