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ngent5566 (天真五六)》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離職一問
: 時間: Mon Aug 18 22:26:0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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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的簽約單
: http://ppt.cc/78Jj
: 從103.02.01開始上班
: 到今年103.07.31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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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再8月初又簽了這次的約
: 但是發現業務越來越吃重
: 影響了原本的計畫
: 最近找到新工作要提離職
: 希望最快能8月底前走
: 請問這樣我能主張勞基法
: 工作未滿1年 只需提前N日告知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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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小弟是新鮮人
: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剛退伍
: 當初沒仔細盤算做下去才知道是火坑= =
: 撐了半年真的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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