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舊公司堅決要我滿一個月才能走…

作者: marleyjames (james)   2014-08-02 11:59:21
※ 引述《loveswazi (ffff)》之銘言:
: 說點實在的給你聽
: 其實不是公司刻意要留你
: 你真的沒有那麼重要
: 主管只是擔心工作沒人做而已
: 你25號提 現在也才三十一號 留點時間給主管找人吧
: 找到了他絕對不會再留妳
: 其實我覺得滿一年提前一個月左右提離職是滿OK的
: 妳想想 主管找人流程:
: 要先知會人事-104刊登 可能要1-2週才會有適合人選來面試
: 面試起碼也要兩三個人來才行決定 又是1-2週
: 再卡到高層若出差等 不能及時完成簽呈
: 通知錄取也需要等一到二周來報到
: 一個月左右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 但人的個性不同拉
: 有些人就覺得 管妳去死 老爺我要走就走
: 有些人 早早就先說 讓主管有準備
: 你以後也會自己當主管 屆時妳就會知道這種感覺
: 試著將心比心 或者想著自己要當個負責人的人不也不錯嗎
: (而且我若是妳新工作的主管 我也希望妳是個負責任的離職者)
: 哪天換了新工作不習慣 想回去 還有臉可說呢...
: 當個負責任的離職者也是累積人脈的一種喔
: 就我觀察 職場上傾向不負責離職的人通常很常換工作
: 但要小心
: 你若再一直換工作 以後就變30-40歲還在喊鬼島的酸民喔
其實本來新公司要我8/11就報到,但我跟他說要交接希望可以晚一點再報到,對方也只能
延一個禮拜,我也不想讓別人說閒話,不過還是謝謝你的指教,我應該還是選擇15號走吧
!
作者: lurba224 (=____=)   2014-08-02 1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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