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一個客訴,就被開除

作者: ryuuki (Eeee)   2014-07-19 19:59:14
※ [本文轉錄自 ServiceInfo 看板 #1JoTmKiw ]
作者: ariel100 (ariel) 看板: ServiceInfo
標題: [討論] 一個客訴,就被開除
時間: Sat Jul 19 10:46:41 2014
本身是維修中心的前台人員
從事這行也一年多了,原本預計六月底就要離職
但在離職前被客訴遭公司開除
那天之後的薪水不算就算了
年滿一年應休未休7天特休
之前說好要換成工資給我,也不給了
被客訴的情況如下:
那天接到客戶來電表示,電腦顯卡疑似有問題,但平常工作要用到他
我也和他表示,維修中心因為沒有庫存,檢測加訂料基本都需要3~7個工作天
再加上最近維修中心案件量比較大,有時候都會超過預期的7天
最後和客人一直談不攏的情況下
我委婉的表示,可以考慮問看看其他維修中心
客戶大怒之餘,剛好又認識我們老闆
就直接和老闆反應,老闆當天就請我走人
我承認我處理不當,但是服務業被客訴乃人之常情
我並沒有因此造成公司財務虧損或影響商譽,造成公司客戶流失阿
公司有什麼損失,可以接就這樣開除,然後之前說好的甚麼也不給
之前我們公司曾發生過回復客戶裝置,造成客戶死機無法再使用
客戶因此向消基會申訴,公司最後免費為客戶更換整新機
公司造成這樣的損失,那個人現在卻還好好的在公司,公司的評鑑基準又在哪裡
上勞資爭議調解,資方態度相當硬,堅決不撤消開除處分
請客位服務業大大評評理
如果這樣的客訴就被開除,服務業員工人權何在?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07-19 14:05:00
你何時有在台灣服務業有人權的錯覺?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07-19 17:03:00
服務業沒有人權的,讓你提早認清這個老闆的真面目也好
作者: ariel100 (ariel)   2014-07-19 19:53:00
現在已經進入調解程序中,但公司那邊態度很強硬想請問一下各位版友,還有沒有其他好辦法來爭取權益
作者: ryuuki (Eeee)   2014-07-19 19:58:00
幫轉salary
作者: rannin (誰不知鬼查覺)   2014-07-19 20:11:00
不懂你要什麼權益,那七天特休可以要的回來,但公司出具證明你自己沒有請假的話那可以不給你轉成錢,特休故名思議為特休,你不申請公司不必給你錢,另外口頭契約雖然成立但你沒有錄音吧?
作者: www2967 (www)   2014-07-19 20:21:00
要拿資遣費 非自願職 勞工局建議問問 我也不是專業@@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4-07-19 20:21:00
要人權可以上街頭抗議 要公平可以去辦公室抗議現在的你應該是去爭回你被開除應該給你的東西而不是自怨自哎自己沒錯莫名其妙被開除沒有人權
作者: ryuuki (Eeee)   2014-07-19 20:51:00
原Po有說已經進入調解會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7-19 21:00:00
其實我看不太懂 開頭說六月底要離職 現在被提早資遣又不爽文中也沒提到有沒有拿到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只是在強調自己的權益受損 到底受損的是??
作者: f124 (....)   2014-07-19 21:29:00
被開除很好阿 在自己離職之前可以去勞工局投訴開始領失業補助重點是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 剩下都不重要吧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4-07-19 21:40:00
私人公司開除員工的自由度很高 就這點來說原po沒什麼可以爭要爭的是非自願離職證明與資遣費
作者: icestorms (討厭這樣的自己)   2014-07-19 23:06:00
樓上還有預告工資20天喔,滿一年的話。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4-07-19 23:34:00
資遣費 非自願離職證書 ~本來就想離職了還能多拿多棒
作者: ryuuki (Eeee)   2014-07-19 23:39:00
看起來原po是被公司以勞基法12條之4弄走的但原po所犯情節並不構成情節重大(比他嚴重的同事還安好)的樣子
作者: petertg (TG)   2014-07-20 01:52:00
開除=資遣,離職前被資遣根本超爽的吧可以拿到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特別是後者很難拿到至於被客訴,那根本不是重點,要開除你我可以找好幾種理由人權什麼的不用想了,台灣不是大陸,勞工沒什麼保障的
作者: jily (吉利)   2014-07-20 02:03:00
開除!=資遣 開除是勞基法第12條 沒有資遣費 資遣是第11條
作者: CLFJ   2014-07-20 11:04:00
樓上正確,開除是沒有資遣費的。但是開除的條件也很嚴格,不是公司說了算。要符合勞基法定義的開除要件才算數例如連續曠職三日、遭判刑法入獄、嚴重傷害公司名譽等等...照本文,樓主不該被開除,最多只能說不適任或表現不佳被資遣勞基法第十二條(一般所謂開除) http://goo.gl/7l6Q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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