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奇妙的問題合約?(已解決)

作者: t56874123 (阿鬼)   2014-07-10 10:19:57
大家好
最近簽了一份工作合約,但是由於有些古怪
所以上來詢問....
先講一下公司概況:
公司是新開的,在公司草創時被預約入職
原先是預計公司在6月底~7月初正式開始
然後,時間到的時候,公司負責人發出道歉聲明
因為內部公司流程與施工等問題,將延宕到9月底~10月底才開始
原先看到這裡之後,自己便打算已經開始找其他工作時
過幾日又有一封,內容大抵是「因有人反映很需要工作,故將先
以實習生的方式招入,並先行做事」
所以後續是,夾著五味雜成的心情簽下去了....
但再來還有其他問題─合約
這份合約的名義,是先以「實習生」的情況下簽
所以沒有勞健保
為期三個月,沒寫違約事項(只有若發生問題,走法律途徑)
最後的最後
「薪資將於實習三個月後的隔月10日給付」
意思就是,得在三個月沒勞健保薪水的情況下
先行做三個月白工,這段期間都得吃自己(咦?)
試問:這份合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又是否能夠去找其他工作?(就中途離開違約)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4-07-10 10:26:00
沒有勞健保本身就違法了
作者: flossy   2014-07-10 10:27:00
1、簽之前就該問。2、直洽勞保局。
作者: t56874123 (阿鬼)   2014-07-10 10:27:00
簽的時候她有說,但是沒仔細問原因那現在問題是說,這段期間若能拿到其他公司的offer,那是否能夠違約或是談離職?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4-07-10 10:30:00
打電話問勞保局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7-10 10:39:00
兩樣都是違法的 勞健保 勞退都要有 薪資發放日也有規定
作者: t56874123 (阿鬼)   2014-07-10 10:51:00
所以如果中途離職,也是不用擔心的囉?
作者: punkbearbear   2014-07-10 11:01:00
也不能說不用擔心,如果惡質的公司真的要搞你雖然在法律上你站得住腳,但相對也要花時間處理如果都簽了,記得該多保障自己,例如打卡出席紀錄
作者: t56874123 (阿鬼)   2014-07-10 11:05:00
喔,沒有打卡制...
作者: fly8426 (飛~飛~飛~)   2014-07-10 11:45:00
換工作吧,草創時期也是可以以籌備方式登記,然後申請勞健保,我之前待過類似的公司
作者: t56874123 (阿鬼)   2014-07-10 11:59:00
今天就發信去詢問老闆相關事項,等回應中(儘管人就在旁)目前已經做到第三天
作者: fly8426 (飛~飛~飛~)   2014-07-10 12:57:00
老闆還有其他公司麻?第一句是屁話,登記是可變更的第二個很矛盾,三個月有薪,下一段未每月發薪無勞健保????
作者: sc1 (sc1)   2014-07-10 13:08:00
開國功臣 別計較
作者: t56874123 (阿鬼)   2014-07-10 13:20:00
老闆本人的情況沒問,但似乎有(有時她會去"開會")她第二點的意思是,約上有寫每個月薪水有多少,但得於完成三個月實習後,才能在第四個月後統一拿到新的合約會在滿三個月時重簽,到時是正式的,有勞健保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7-10 16:55:00
還需要想這麼多? 趕快跑就是了!!上班地點彈不彈性,跟勞健保有何關係?勞健保法規有寫上班地點跟時間固定才准投保嗎?而且彈性的意思是..隨員工彈性調整? 還是隨老闆彈性調整?而所謂的負擔只有交通費? 絕大多數的工作不都是這樣?公事支出的影印費或相關費用難道是員工要出?這種神邏輯的老闆還敢跟,那腦袋肯定是燒壞了~
作者: t56874123 (阿鬼)   2014-07-10 23:10:00
感謝大家,跟周遭人討論後,已決定明天當面委婉提辭且再看明天會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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