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在這種情況下提離職

作者: angelface (幸せになりたい)   2014-06-24 00:14:22
我目前在南部某家小型GMP藥廠擔任品管的工作
這家藥廠除了薪水低外、也沒甚麼福利可言
沒有三節獎金、年終比一個月薪水還低(已經很低了,低還要更低)
滿一年特休還會被吃掉幾天
勞基法規定七天,但這邊是以你任職的月份兩個月算一天
比方說:1、2月只能休一天,但你除非是1月1日或之前到職
否則就算滿一年了,你的特休也只能從3、4月的開始算
而且是偶數月才能休,也就是如果你去年3月到職
你要到今年6月才能休第一天的特休,然後明明滿一年了
今年你也只有四天可休
好吧!除了老闆小氣、沒事就會忽然爆走、薪水低(多低就不用問了)
、無福利可言外,工作就還好;幾乎不加班,準時上下班還周休二日
倒是沒有甚麼好怨言的
不過也只有這樣...
所以最近起了一波離職潮,不只我們部門,樓下行政也有
品管部目前只有三個員工(含主管四個,主管很少出現),
另外兩位都已經提離職,一個六月底要走,一個七月中走
原本我是打算等新人上手後再找新工作離開
但人算不如天算,我在上星期接到面試通知,今天去面試完後已被錄取
對方答應要等我到8/1(因為我們公司要一個月前提離職)
新公司的性質有些不同,不過也是周休二日,正常上下班
而且算是管理職位,薪水也比這邊高不少,於是我也預計準備要提離職
但是因為前兩位提完離職後,老闆有點不是很積極的在找人
導致到目前為止,只有一位新人預定7/1會來上班
也就是說,要是我也提離職,這邊整個放空城計
且照她現在要找不找的態度,另外兩個都在煩惱工作沒法交接完成
然後也不可能三個人的工作全都交接給那位新人
我現在煩惱的是,會因此被拖住不給離職
也不知道要找甚麼理由去談離職,懇請各位能幫忙給點意見
有甚麼是老闆無法拒絕的離職理由,以及不會拖住我時間,準時放我走的
麻煩大家了<(_ _)>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4-06-24 00:20:00
就提阿 但要小心老闆不讓你走怎麼辦?
作者: diabloevagto (wi)   2014-06-24 00:26:00
依照法定離職時間,老闆不放人也不行,總不可能綁架你老闆不找人那是他的事,留不住人也是他的事,你找到更好的就去就對了
作者: KINFU (000)   2014-06-24 00:32:00
漁人?
作者: va2475 (淡心)   2014-06-24 00:41:00
為什麼要被拖住,你又沒跟他簽什麼契約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4 00:49:00
提了 保存提離職證據 法定時間到走人理由 找到更好的工作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6-24 01:02:00
大家都跑了你還在替老闆想 頗呵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4-06-24 01:27:00
你就依法提啊 幹嘛要他同意離職啊 管他媽媽嫁給誰依法提 留證據 時間到走人 就這樣結束又沒對你多好 幫他想那麼多幹嘛
作者: loveswazi (ffff)   2014-06-24 06:29:00
危機就是轉機,好好思考一下
作者: seadog00 (你為什麼要說謊)   2014-06-24 07:22:00
不用替老闆煩惱那麼多……我前同事用這個很好,直接擺明說找到了,但還是依勞基法事前多久告知,然後說新工作有簽契約一定要哪時候報到這樣他們想盧想留都沒法度。舊公司不找人也是他們的問題!
作者: noxwhere (Daphne)   2014-06-24 07:54:00
人要自私一點,你沒有對不起公司,就夠了
作者: loveswazi (ffff)   2014-06-24 08:07:00
原po,不要聽樓上的建議,想辦法讓這危機變你的轉機,搞不好因此升職加薪,一直換不會比較好,真的!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6-24 08:12:00
都已經找到薪資更高的新工作, 哪來的危機?
作者: benifty (風沐)   2014-06-24 08:22:00
大家都逃了,原PO要硬起來呀!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4 08:31:00
爛老闆永遠都是危機...你無法改變他的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14-06-24 08:52:00
有什麼好疑問的 老闆就是看你們這些人好凹所以不認真找人阿 提過要離職的話 時間到就走阿帕什麼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4-06-24 09:57:00
部門不是還有主管 就交給主管處理就好了 不然主管要幹嘛
作者: sa4567892000 (沉默是驚)   2014-06-24 10:37:00
根本不用管它好嗎,離職信寄出去,照勞基法走
作者: nhsmallcat (在一起不容易)   2014-06-24 10:45:00
依法提離職就好了,不用想那麼多。
作者: asiasssh (燦緒)   2014-06-24 10:45:00
沒人交接他的事不是你的事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4-06-24 11:27:00
公司是妳開的嗎,還是妳在分紅名單裡?
作者: suckurass (我只是想太多罷了)   2014-06-24 15:08:00
提就是了!!!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4-06-24 15:23:00
提就是了..然後保留證據
作者: touma   2014-06-24 16:48:00
照勞基法來 凹你就要幫到底嗎
作者: pingmau2004 (Ping)   2014-06-24 17:44:00
按照勞基法的預告期間告知即可,記得留證據。
作者: iorinick ( )   2014-06-24 21:31:00
奇怪了 為何提離職還要看老闆臉色 奴性太重嗎
作者: shemie (shemie是希伯來文的太陽)   2014-06-25 00:05:00
補習班最喜歡用「找不到人,不能離職」有人被拖過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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