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法務部分說明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4-10-08 00:21:42
各位使用者好,
關於大家關注的pttradio案,
在此報告本案部分大家關心的問題。
1.關於未審先判
許多使用者關心這部分,
認為本站站長未審先判。
所謂未審先判的禁止,
或者所謂無罪推定,
應是司法機關運作的原則。
(尤其是刑事司法)
本站與 kinple 先生相關的,
應只有"民事權利授權與否"、"兩方對粉絲頁的民事權利歸屬認定"之問題。
基於本站的考量,
本來就可以自由授權他人亦或是終止授權。
對於本站來說,
大家關心的,
毋寧是站長為何下這個決定,
下決定是否是恣意的,
下決定時之動機是否正當。
就本案件來說,
站長們收到的檢舉,
並非黑函,也不僅一則,
且清楚知道是何人檢舉。
只是檢舉人不願意對外具名。
如果站長收到多方檢舉,
因此終止授權,
這不應該是錯誤的。
事實上,
金寶也在八卦板 #1KBI5tu- 中提到
"對於PTTradio粉絲頁收取贊助費用,跟站方認知不同"。
其跟本站有認知的不同,
本站當然可以終止民事授權。
我們想請使用者諒解,
PTT 並沒有現實生活中的調查權限,
當我們收到檢舉,
而認為該檢舉非黑函而且是有可能成立時,
先予終止授權是可以選擇的一條路。
這不是未審先判的問題。
2.關於程序正義,
本案裡,
公關站長的問題在於,
做出重要的處理決定、停止官方授權的時候,
沒有經過第三人確認,
沒有經過站長群通過,
也沒有經過聽取法務的意見。
收到檢舉後,
沒有給予金寶足夠的機會陳述意見。
即作出停止授權的決定。
由於魯莽行徑,
站長群會議決議將二位站長分別免職、處以停權六個月。
我們也決議未來嚴格要求,
重大公告必須在經過至少第三人之審查,
才可發布。
本站法務部也會請站長們對於解除授權或其他的對外關係,
應與當事人有更多的溝通。
PTT 近年擔負許多社會責任,
承受許多期待,
對於本案沒有依照程序正義,
這是我們的疏失,
向各界致上最大歉意
對一個沒有公權力的站台,
在做出停止民事上授權關係的決定時,
要求經審判程序、不未審先判,
要求經過嚴格程序正義的檢驗,
是一件大事。
這應該沒有其他的網路站台這樣做過。
我們僅能儘量聽取大家意見,
儘量研擬應注意的程序提醒規定。
3.關於將粉絲專頁設定為未發佈、未公開的後續處理
據了解FB功能之使用者提醒,
若僅設為未公開,
並不會使粉絲頁面 14 天內被刪除,
此部分本站也會留意
PTT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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