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ttRadio事件調查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4-10-02 15:43:16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銘言:
: 本人站務顧問Junchoon,經Ptt站長群授權調查PttRadio事件
: 公佈目前所掌握的部份證據如下
: ※ 引述《jzs (I will survive!!)》之銘言:
: : 証據
: : 2014/1-2014/2
: : 在粉絲團行銷 "2013全民亂講" , 索求代價2000元
: http://imgur.com/a/lk1qD#BICDNXi
: 由此對話內容可以確認對談方與開價者都是金寶
: 協助廣告2013全民亂講以及其他活動
: : 2014/4
: : 在粉絲團行銷 "素人打敗職棒球星" , 索求代價6500元
: http://imgur.com/a/yTyEw
: 協助刊登運動行銷活動
: http://i.imgur.com/rqLozcA.png
: pttradio原為本站官方認可而且授權的網路電台
: pttradio粉絲團也是經過批踢踢官方授權而經營的
: 但kinple藉著經營粉絲團進行廣告露出收取酬金,並不在批踢踢授權的範圍
: 本站決定終止對原Pttradio的授權,也收回pttradio粉絲團以保全證據
: 日後kinple經營的網路電台一切與本站無關。
: 至於此次事件流程站務違失部份,請總監jzs調查後另行公告處置
: 此外,蘋果日報所報導之訊息內容並非本站站務人員提供
: 特此聲明
: Junchoon
本來我是覺得沒啥好戰下去的 但是現在真的是不斷的自打嘴巴
這是某站長的公告
"PttRadio本為台長kinple架設之個人電台
後與活動部合作後成為批踢踢授權之官方電台
並歸活動部監督管轄
此次公關部(原新聞部+活動部合併而成)及板務部均接獲檢舉
指出有人以PttRadio之名, 要求金錢或其他利益,
可協助在電台中行銷特定唱片公司之歌手或是行銷特定娛樂網站
另外也接獲媒體詢問, 指出有人提出合作方案,
可在直接在媒體上代表批踢踢回應新聞及發表新聞稿.
再來某Y站長又表示
然而近日本站接獲諸多使用者與廠商檢舉,表示PTT網路
電台(PttRadio)之運作,涉及私下向廠商要求金錢、商
品或活動票券之情事。
由於口頭舉發的人員分別陳述的事實與作法皆不盡相同 是否為公關
資源交換的處理說明也分別不一致。幾家公司都有主動表示這些資
源交換並非他們和PttRadio接洽的本意,但如需可以順利換取上節目
,則皆須以等價商品、勞務或其他資源交換的對價方式銷帳處置
從一開始的口頭舉發 到後來的證據確鑿 (到底是看蘋果的證據還是
站方的證據?) 站方又口口聲聲說沒有爆料給蘋果 那是否可以公開
站方證據交叉比對來以示清白?
就從蘋果現在的對話來看 這是私下跟廠商要求金錢還是商業報價?
一個是勒索 一個是商業活動 站方一開始就幾乎是定論金寶是勒索
廠商的前提來定案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再來 你貼的聲明剛好可以自打嘴巴
PTTradio 是等於PTTradio粉絲團來認定的嗎? 如果用那麼廣義的定
義來講 那金寶所用電台錄音設備電腦是不是也要當成是PTTradio的
所有物 來讓你們保存證據呢?
還是你日後的追加聲明都可以當成是合約性質的效力呢?
這幾點 我覺得是站方應該要先認知清楚 自己問題到底在什麼地方
總不是你們說了算吧 你要砍金寶 總是要把所謂"官方證據"給本人知
道吧 還是你們要默認蘋果的爆料就是官方證據囉?
現在問題的環結就是 站方認為 pttradio跟粉絲團都他們的
金寶認為 粉絲團是他個人所有
才會前面的羅生門事件 沒在電台營利 跟沒在粉絲團營利 是兩回事吧
站方一開始如果很精準的問 是不是在電台或粉絲團有營利行為 會扯出
後來那麼多風波嗎?
最後還是希望站方能拿出所謂的站方證據來讓人交叉比對 到底問題是出
在那裡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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