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工作內容

作者: starhsuan (亮亮)   2020-01-03 22:55:29
如題~~~
今天看到該單位釋出職缺,但網站上的工作內容只有寫:
1.執行家庭教育法第16條經評估有家庭教育需求者之家庭教育課程、諮商或輔導等服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我的理解是
跑不了的應該有個案、團體工作這樣
但因為我目前是做社區這塊的
對該領域較不熟悉
想請教各位先進是否知道該單位實際工作內容是什麼呢
作者: shishi0305 (evelyn)   2020-01-04 23:36:00
這個其實也是去年修正條文新增的工作項目,細節或許會因每個縣市不同有異同
作者: starhsuan (亮亮)   2020-01-04 23:56:00
了解 謝謝~~
作者: ryan90218 (河馬)   2020-01-05 10:35:00
目前為止這塊很不明確,各縣市辦理情形不一,以某些縣市而言,以前是相對爽缺,現在修法後等著接各地社福中心的脆家推案,也是教育體系下被賦予進入家庭的責任人員,目前看來會是食物鏈的最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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