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北市少年隊徵約聘社工職代

作者: bibi0219 (阿比)   2019-05-08 12:20:17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少年輔導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約聘社工員)
職系:無
職稱:約聘人員
官等職等:無
福利待遇:312薪點(新臺幣38,906元)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中華民國國籍者。
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士林少輔組(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7樓)。
服務期間:自108年6月10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心理、輔導及相關學系畢業。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且無前科素行資料者。
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
一、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隊加班工作者。
二、曾從事少年服務工作,具備少年服務社會工作者之相關經驗者(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工作項目:
一、 執行少年行為偏差輔導服務工作。
二、 辦理少年法令常識、親職教育等宣導及各項少年團體輔導活動。
三、 執行校園犯罪預防宣導活動。
四、 區域內相關機關團體協調聯繫,合作辦理協調會報或少年犯罪防治等工作。
五、 辦理志工招募及管理。
六、 指導志工協助從事少年輔導服務等相關知能。
七、 辦理實習生實習業務。
八、 執行其他有關少年輔導事務工作。
九、 執行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08年5月10日至108年5月15日止,計4個工作日(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
三、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個人自傳約3百字)。
2.最近6個月內2 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照片1 張,粘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 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 份。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視
同不合格。
五、履歷表及附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
80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預防組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名108年少年輔導
委員會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約聘社工員)」。
六、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
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七、連絡人:王小姐,連絡電話:(02)2346-7585轉1202
甄選
一、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個別通知。
二、遴選方式:
1.初審:採書面審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初審資格不符,報名
資料不予退件)。
2.複審:口試。
其他
一、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二、凡參加甄選錄取經通知未依規定前來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
遞補。
三、進用時,由本分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四、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說明辦理。
五、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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