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回捐的小小喜訊(?)

作者: HEROxHERO (紅色有角三倍速)   2019-03-23 11:49:24
作為工會幹部,很開心S大可以分享他的心路歷程,看了真的覺得很開心。
: 推 clank: 有沒有好心人可以提供衛福部公文...換我去跟長官談判 03/22 18:47
: 推 HEROxHERO: 樓上您有被回捐的困擾? 03/22 23:55
: 推 jgyjg: 衛福部的公文禁止回捐不是早就明文發給各團體機構過了嗎 只 03/23 03:01
: → jgyjg: 是看要不要硬起來反抗主管 03/23 03:01
: 推 clank: 我不是回捐...是機構寧可退回錢,也不要給我方案核定的薪 03/23 03:09
: 我們107以前也是這樣,說是機構薪資結構不能調整,今年衛福部的公文也沒送到我們手上,是社會局的承辦傳給我們的。如果可以或許能問問社會局成本人員?
: ※ 編輯: summy (42.75.183.201), 03/23/2019 08:10:19
: 推 clank: 很妙的是,承辦人員的態度很曖昧XD 03/23 09:34
然後想跟clank分享一下您可能遇到的問題脈絡和背景
首先,社福補助要點大概在106年前之前,裡面沒有規範專用服務費不可挪用為雇主應
負擔的勞健保費用。這使得許多機構可以領全額33,000元,但是只給社工27,000元。工
會反應了好幾次之後,107年呂寶靜次長在任期間,拍板專業服務費不可挪用為雇主應負
擔的勞健保,同時中央也開始評估政府委託案要補助雇主負擔的勞健保,藉此降低機構
經營負擔。
因此,專業服務費的運用方式,這個問題在106年之前與107年之後,違法的認定會變的
完全不一樣(今年三月,長照司也規定長照C據點社工的專業服務費,不可挪用為雇主應
負擔的勞健保)。但在這裡就又衍生另外一個問題:有些社工確實因此受惠,薪資提升
了,但有些機構受限於財源有限,他們就仍然不願意調高社工薪資(因為本來雇主應付的
勞健保可以從專業服務費扣,現在不行了,還要升社工薪水,支出會增加很多)。所以,
有些機構就像之前提案總額制的勵馨一樣,補助的差額就退還給政府,繼續壓低社工薪
資。然而,這個沒有違法,工會也拿他沒轍。
這部分,工會五一的口號就是34k是基礎,同時在衛福部的會議上要求要研擬社工的薪資
制度,也要讓補助機構的方案透明化,有線上系統可供社工查詢自己的薪資,減少機構方
有上下其手的機會。這些衛福部是說他們有在做,但......恩....有點慢。
此外,有些比較有概念的承辦人,現在開始會檢視契約。例如,機構跟政府簽約時,契
約的人事費就是寫34,000元,但後來機構卻用26,000元聘社工,他們會去要求補足,機
構不能任意退款喔。但這個就是很吃承辦人的認定了,而工會現階段的目標之一就是要
減少承辦人各自解讀不同的這種模糊空間。只是,機構如果以後在契約就把社工薪資壓
很低,那又會有新的問題要處理。
實際的狀況可能更複雜,我說的可能也還不是很清楚,就請大家多見諒。提升整體專業環
境薪資和勞動條件,這是一條很漫長改革路。就像台北新女性聯合會的事件一樣,看起來
是勞資爭議,但背後其實是隱藏著總額制,讓機構可以對於社工薪資上下其手的問題,但
這也就是我們要一起改變的地方。
大家一起努力,也歡迎大家一起參與各地的社工工會。
工會加油,社工加油。
作者: danapai (佩)   2019-03-23 12:48:00
請問可否提供3月起長照c不能扣勞健保費的公文或說明?有無聽說區公所里辦如何因應?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9-03-23 14:19:00
作者: clank (see u)   2019-03-23 19:47:00
嗯!謝HERO大的分析
作者: danapai (佩)   2019-03-24 07:59:00
增編6000元業務費來支付雇主負擔專職人員的勞健保費 因此可以解約這筆費用的問題了
作者: uoyabc (Jester)   2019-03-24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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