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新北市衛生局照顧管理專員

作者: inkeiw (ii)   2019-02-17 20:56:58
★機構名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缺類別:照顧管理專員
★工作地點:依人力狀況分派新北市衛生局或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或新北市衛生所(泰山
、深坑、三芝、石門、八里、貢寮、金山、萬里、雙溪、石碇、坪林、平溪、烏來)。
★工作時間:8:00~17:00 (有1小時彈性上下班時間,必要時需配合加班)
★工作內容:辦理長期照顧管理相關工作。(需家訪、個案評估)
★工作薪資:薪點依據「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一覽表」辦
理(第一年支薪38,906元,依年資及考績逐年調整,最高至50,878元)。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
1.學歷:具下列條件之一
(1) 長期照護相關大學(含大學)以上畢業,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
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相關科系,且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2) 公共衛生碩士畢業,具有2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之經驗。
(3) 專科畢業具有上述師級專業證照,且有3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4) 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2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2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且具4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專科畢業,且具5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並具備機車駕照。
3.學習能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且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林小姐,電話: 2257-7155分機3632
★其他說明:意者請備附件履歷表(附照並簽章)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在/
離職證明、專業證照/書、國民身份證(正、反面)等影本),於2月28日前(郵戳為憑)以
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林小姐
收(請註記應徵長照整合計畫-照顧管理專員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履歷表請至新北市衛生局網站徵才訊息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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