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條路真坎坷

作者: aglovesu (南京東路房屋出租)   2018-11-26 21:19:44
※ 引述《hujoanna (JoA)》之銘言:
: 想詢問各位在長照機構的前輩們
: 1.若要接新的case評估案主病摘及入住前狀況,會是由社工接洽評估然後安排進機構嗎

: 這點是機構的體制讓我感到疑問,但也想了解其他單位的作法。
收案本來都是社工會評估,因為要評估家庭,通常由護理長和社工一起
: 2.為了配合長照2.0的機構喘息服務,有時候會被案家碎念照顧品質不周,或無法配合

: 制規定的事情,例如夜間要求醫師看診或繳費,請問是社工的問題嗎,若不配合辦理又

不知道夜間看診是為什麼?急症的話去急診
一般門診白天可以看
正常來說都應該是家屬要處理就醫
但當家屬無法出面時,常常要社工處理
: 跟照專投訴,想想行政人員一天也是上八個小時的班啊,你要給他加班費嗎?
: 短短的半年卻澆熄了我對社工的熱情,到底是我缺乏了同理心,不適合這條坎坷路,還

: 這個社會病了。
: 如果台灣安樂死合法化,或許長照就不用投入這麼多資源,長期臥床的長輩也不會被家

: 置之不理了吧,我想~
安樂死合法也是有條件的,長照長輩
並不是都符合
作者: hujoanna (JoA)   2018-11-26 21:33:00
感謝前輩的指點及建議,對於安樂死的部分只能對於有自我意識的個案,這點是我的疏失。想在詢問前輩,假若家屬遊走在老人保護邊緣,對於個案任何疾病都不想治療,且家屬有強烈告知絕對不要送醫,發生這種事情只能順著家屬意願走嗎...
作者: happyanna67 (天霜雪舞)   2018-11-26 22:17:00
我在護家待過~這部分是護理師處理的(你只需把個案家屬的訴求轉告其他專業人員,和個案家屬不要正面的回應O還是X,只要告知家屬已了解,但若發生時,由護理專業人員評定)~若是有問題是護理師和負責人要扛~若個案死在護家,會由當班的護理師協助法醫做筆錄~
作者: acgs36 (Shain)   2018-11-26 22:18:00
我想應該還是你自己對個案的狀況比較清楚,但我分享一下我的想法,個案任何疾病都不想治療,如果影響到個案的生命、或是健康狀況,孰輕孰重應該很明顯吧。至於個案的親屬為什麼做出這個決定,你要如何讓他們認清這個決定產生的問題,是未來需要努力的方向,但若你判斷有需要,我認為讓他接受治療才是合理的。
作者: aglovesu (南京東路房屋出租)   2018-11-28 12:11:00
可以跟個案和家屬談DNR,法律議題有遺棄或疏忽問題,要跟家屬說不送醫你們機構有疏忽的刑責,不是他們片面說不要送你們就能照做。而且有些家屬平常不關心,出事還會告機構呢!
作者: hujoanna (JoA)   2018-11-30 00:54:00
就是怕有這樣的爭議,所以說不管怎樣送一下急診也好有盡到義務,這樣家屬再決定要不要治療,可以嗎前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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