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在澳洲兒保單位實習vs.台灣

作者: angelli (是不在還是不再)   2018-09-15 03:26:53
※ 引述《u01213 (OhSmile)》之銘言:
: Hi 大家好 第一次PO文 (終於! 我等Ptt認證等了4個月 加上中間認證失敗一次)
: 我一直想上來請問資深的大家
: 台灣兒保跟澳洲兒保的不同處, 包含負責的政府單位和執行細項等等
: 我實習的單位是Child Safety Service Centre
: 上頭單位是昆士蘭政府兒童保護年輕人與婦女部門
: 單位裡有四個組: 1.Intake接電話報案的 2. I&A 調查和評估組 3. IPA 輔導父母教育組
: 4.CUO小孩在監護權組
: I&A 做調查評估, 調查被通報小孩的家庭, 學校 醫院等等取得資訊並和組長討論決定接下
: 來結案或繼續進行轉交IPA 或是轉介給其他組織單位來服務.每個手上約十來個案子.
: (有個轉介網站連結政府及非政府相關服務的組織)
: IPA 就是強力執行教育父母的機構, 通常孩子被安置於短期監護權foster care,
: 我們會監督父母與孩子的相處狀況, 每周數次, 每次一個小時左右.
: 觀察分析過後再行安排單位輔導
: 我個人覺得有父母被監督會不好好表現的嗎? 台灣也是這樣嗎?
: CUO 就是和被委託照顧單位保持長期關係並固定探視孩子 並做case management
: 解決孩子的問題和需要
: 我看同事都花很多時間在寫case note跟給法院的資料申請order...
: 一周五天...我看實在很難認識並了解孩子的需求吧 每個人手上約10個案子
: 大家可以跟我分享台灣兒保的慨況嗎? 謝謝!
原文吃光光
看你分享的
其實澳洲跟台灣
都是沿襲美國兒少保護工作
在台灣你說的工作
各縣市應該都有做
只是業務分在那個單位
另外澳洲調查跟處遇分兩組人做
有些縣市以前認為
可以有黑白臉之分有利於後續跟家庭建立關係
但現在大多縣市都採取一案到底
也就是調查跟處遇都是同個社工做
你會感覺調查階段社工很難跟家庭建立關係
應該是因為他們的工作特質重在完成調查
建立關係是後組社工的事
至於案量
應該很少縣市可以10案XDDD
這應該是最大的不同
以上淺見分享
歡迎學成歸國投入兒少保護工作:)
作者: u01213 (OhSmile)   2018-09-17 20:07:00
謝謝! 可以請你多說說黑白臉的意思嗎? 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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