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社工需要不責難制度

作者: f14mp5 (å±…éš±)   2018-03-27 20:48:37
剛才爬文看報導提到,衛福部因應「小燈泡事件」,規劃增加社福中心、社工人力,
難怪今年的高等三級公務員考試,預計至少錄取110名公職社工師...
但看報導也提到,台大社工系副教授劉淑瓊認為,究責文化會使得服務單位有防衛心,
恰巧本人也認為<社工需要不責難制度>,看各位前輩有沒有要補充說明的?
先說,本人在某方面是中立的: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7/12/10/11131/
※內文:
近年只要有民眾得不到社福服務,而犯罪、自殺、殺人、性侵害,或有小孩被虐待致死,
或社工處遇時,服務對象出狀況,就有議員、民眾問:社工在哪?社工都死了嗎?
如在官方單位工作的社工出事,監察院也會彈劾,更有社工系教授因此說出「社工疏失太
嚴重」這句話,讓不少社工覺得,事情做好不會得到認可,出狀況就會被罵慘,認為工作
沒意義。
雖說為保障服務對象權益,要求社福服務完美是有道理,不過看醫療界因醫療糾紛,影響
醫師從業意願,身為醫師的柯文哲當台北市長前,對此推動不責難補償制度,讓醫師安心
治療病人權益,社工界因這些因素,更有必要跟進:
一、社福服務訊息宣傳限制:大部分社福單位經費有限,加上相關專業較少討論如何有效
宣傳,且大部份社福服務對象是小眾,影響媒體報導意願,宣傳方式相對有限,造成潛在
服務對象不知,有適合的社福服務可用,民眾發現有需要的人,也不知可去哪通報?
加上不清楚詳細申請流程、審核標準、後續服務內容,或怕影響其他權益或沒面子,而沒
嘗試通報或不敢使用,社福服務就成了裝飾。
二、社福服務設計問題:申請流程太複雜、審核標準嚴格,或經費、名額、服務人力有限
,結果看得到卻沒辦法用。
三、突發事件:有些服務對象經過處遇,狀況穩定甚至改善,卻發生突發事件,造成身心
、社會生活模式來不及調適,結果又出狀況。
所以除故意或重大疏失,還是別責難個別社工、社福單位,但當事人須接受調查說明實情
,找出根本原因改善,預防類似事件。
畢竟出事情只責難當事人,就跟學生考試成績不好,教師不去找原因改進教學方式,反而
猛體罰學生到受傷,有什麼不同?
難怪現在很多社工的辦公桌上,放綠色包裝「乖乖」零食,希望服務對象乖乖別出狀況,
還常有社工提到,因服務對象出事而被罵慘,覺得本身所學專業沒用,甚至不想當社工,
這種社福會好到哪?
作者: cindy2006921 (rikkn)   2018-03-27 21:27:00
先不論增額的部分,正額110是比歷屆少
作者: qiute (蔚藍)   2018-03-28 09:21:00
需要專業自律,產官學互相配合做基礎研究,定期的檢討修訂,才算做好對社會問責的義務
作者: hungde (HongHong)   2018-03-28 09:59:00
公職社工師和衛福部增額人數並無關…今年需求人數還比往年少
作者: andbu558 (壞壞的黑狗)   2018-04-01 13:39:00
開缺後過三年 有能耐的還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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