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社工師執業登記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17-11-23 21:37:16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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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得這制度根本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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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e02z (漂泊)   2017-11-24 05:31:00
好像有的不職登就不能加師公會?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17-11-24 07:21:00
要先加社工師公會後才有執登問題,一樣不需要加入公會我們再講的保護費就是社工師公會的年費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貿!!)   2017-11-24 08:10:00
原po 好文系的
作者: ghoet (steven)   2017-11-24 11:32:00
這樣不就跟闖不闖紅燈一樣!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17-11-24 12:59:00
所以我才會說職稱未改變,也沒有因社工師而改變權利義務的話,才適用我說的狀況,總之個人心中自己有把尺,這件事如果你覺得很重要,那就去做吧
作者: cindy2006921 (rikkn)   2017-11-24 13:21:00
那我擔任地方政府職代,但無做直接服務而是協助核銷相關行政業務,也需要做職登與加入公會嗎
作者: t950617 (嘎)   2017-11-26 22:16:00
樓上妳做的是社工間接服務,中央認定一樣要執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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