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勵xxx基金會的勞資問題

作者: yishiunzan (Eli_Laki)   2017-03-21 02:48:09
※ 引述《Askew (啊?)》之銘言: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看了這篇文章,很有感觸。
: 我也是勵○基金會的同工,擔任生輔員的
: 工作。
: 文中提到的視訊會議我有全程參與,所以
: 對於暱稱:小菜菜社工(以下簡稱:小菜)
: 的發文,我覺得有回應的必要。
: 以下是我個人的想法(畢竟我們都沒有辦
: 法代表所謂的「大家」)。
: 就基金會在應對上,我想的確有不夠周延
: 的部分。
: 但就新法上路這件事,「為何是社福勞資
: 對立,政府納涼?」這篇新聞稿,我認為
: 它說出了部分生輔員的心聲。
: 也許大家不解,怎麼可能有人想值一日超
: 過12小時的班,這有什麼好處,又累的半
: 死,但我要告訴你們,就是有,這就是基
: 金會部分生輔員的心聲。
: 那你會問我,另一部分的人呢?
: 另一部分的人希望依法規分為三班制(每
: 班8 小時,一日上限12小時);最後還有
: 一部分的人覺得無論工時是否調整,她們
: 都沒有意見(神奇吧?)。
: (另外可能還有如果可以不用工作又有錢
: 領的這部分人,我們就不作說明了)
: (會不會這是所有人內心的期待?)
: 法規上路,但卻只是引燃社福勞資對立,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勞資雙方本來就是相對對立 所以法規才很重要
因為法規的目的在保護相對弱勢的勞方
並且設定規則可以協助雙方可以溝通
過去習以為常的操作 不代表就是對的
姑且不論新法
舊法實施的時候有多少台灣資方是完全照著規定走
或許勵馨沒有 但整個社福體系嚴重剝削第一線工作人員的情況呢?
: 政府從中沒有給予配套措施,協助分擔人
: 力成本,要社福機構自行補足,全台有多
: 少個社福機構要面臨這樣的問題?而有多
: 少機構可以承擔?可以承擔多久?
所以你不也清楚核心問題就在於政府不給錢 預算不足
那解決問題的方式怎麼會是增加一線工作人員工時?
這是政府和外包機構的問題
一線工作人員當然可以為爭一口飯向政府呼籲
但不要讓多數人被迫犧牲自己應該有的權益來共體時艱
: 如果機構沒有辦法負擔這樣突然遽增的人
: 力成本,考慮不接政府方案的確是其中一
: 個選擇,但這個決定會影響到部分人的生
: 計(包含我,但說實在的,對自己的能力
: 沒有信心嗎?沒有為自己創造價值嗎?)。
: 基金會應該要將「考慮不承接政府方案」
: 的訴求向政府發聲,砲口向政府,而不是
炮口應該向外沒錯
可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其實是砲灰 或只是談判的籌碼
: 引起會內同工的憂慮(這使部分同工覺得
: 反感);但換個資方的角度思考,如果基
: 金會真的沒辦法負擔這樣的人力成本,事
: 先將可能的選擇,先知會同工,讓同工心
: 裡有個底作預備,不也是它應該要盡到的
: 雇佣責任嗎?
: 我不敢說,最後如果走到了必須熄燈號的
: 那一天,基金會會不會協助安置家園的同
: 工作其他職務的分派,但就我的在地主管
: 在會議上承諾的,主管會協助在會內各方
: 案職缺中作最大幅的人力轉派。但除了一
: 個蘿蔔一個坑,蘿蔔跟坑之間還得符合適
: 切性,勢必有一部分的人還是得走到資遣
: 這條路,依法給予資遣費。
以台灣的環境 這樣大規模的機構要倒不太可能
話說回來
如果今天光一個勞基法修正就叫成這樣
你會期待它依法給資遣費 你是不是又誤會什麼了?
: 當然還沒有走到熄燈號那天,這些都只是
: 空談,只有現實發生的,才是真實的。
: 回到小菜的發文,提到考核獎金的事,心
: 內話”考核沒有過,不是還是1個月啊”,
: 我想問你知道考核要多少分以下才沒有考
: 核獎金嗎?你知道要拿不到考核獎金有多
: 難嗎?你如果是機構主管,會想聘用一個
: 連考核獎金都拿不到的人嗎?重點是,我
: 的天啊,那到底要多低分?要拿到這麼低
: 的分數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 縣市政府委託方案給的1.5個月年終,基金
: 會給了同工1個月年終,剩的0.5個月全數
: 還給政府了。為什麼我知道?因為在我跟
: 你一樣有相同疑問時,我向主管提出了抱怨
: (潑婦罵街的那種,u know),然後知道
: 了這個真相。你問我為什麼要還給政府?
: 我的猜測,我說了,是我的猜測(雖然命
: 中率可能偏高),我猜測在基金會內有自
: 籌方案及縣市政府委託方案,如果同一個
: 機構,有的人領1.5個月,有的人領1個月,
: 你是領一個月的人,你心裡覺得如何?但
: 你要基金會多拿出0.5個月的年終補給沒有
: 1.5個月年終的方案,那成本可以思考看看
: 有多少?所以依循統一的福利制度,看似
: 最保險。(我說了,是猜測)
難道追求齊頭式平等就叫公平?
為什麼明明就值得一點五個月的績效獎金
卻為了表現不好的人就要犧牲掉半個月的獎金
這樣考核要幹嘛?
最保險的方式不代表是對的
不同方案財源不同 有不同獎金有什麼問題嗎?
政府給的財源應該是給「方案」而不是「機構」
內部成本管理的問題是機構要去處理的
你一個潑婦罵街不夠 有沒有找第二個潑婦一起來?
: 小菜提到有同工表示可以幫忙統籌大家意
: 見,做勞方的發言人。小菜只說了前半段
: 高層的回應,沒有說視訊會議的最後,高
: 層表示期待由總會及那位自願的同工來協
: 助作勞方意見的統籌。(這樣的確可以證
: 明小菜當天沒有參加視訊會議,或是有參
: 加,但沒在聽,還是沒在聽的其實是小菜
: 的同事?畢竟你聽到的是轉述)
: 另外,總會期待找的立委也許專長與我們
: 無關(我根本不知他幹嘛的),但我想說
: 的是,有時不是專長有無相同,而是那位
: 政治人物對特定人士(或人群)的影響力
: 為何?對這件事的影響力為何才是重點。
: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他超有影響力,我根
: 本不認識他啊)
: 不知道期待政府在一例一休適應期結束後
: 多來勞檢的小菜是抱持著什麼想法?人都
: 希望趨吉避凶,往更好的地方去,如果小
: 菜對這個機構這麼不滿,覺得薪資制度不
: 符合期待,為什麼要留在這樣的機構裡?
: 這以我的智商還沒有辦法理解。
不就只是擔心生計而已嗎
這你前面提到的
: 憑我自己的良心說,我不覺得基金會在福
: 利上很好(事實不要怕別人說),但至少
: 完善、完整。
: 我說了,我是生輔員,我不是要幫資方說
: 話,我有時也覺得總會很堵藍(員工不爽
: 老闆不是很正常的嗎),但如果資方跟勞
: 方都只想到自己的立場,沒有辦法平衡,
: 怎麼解決問題?而且為什麼一例一休要變
: 成勞資的對立,政府對人民都沒有責任嗎?
不要忘了資方自己的責任 還有勞方自己也要捍衛自己權益
台灣不是大政府 不應該期待政府有主動解決的責任
: 沒有想要筆戰的意思,如果有違反版規的
: 地方,真的很抱歉,我只是說出自己的看
: 法。
再強調一次
一個潑婦罵街不夠 可以再找第二個一起來
兩個不夠就再找第三個
現在資方就是一直在找其他不想動腦解決問題的資方一起罵政府
那勞方不趁這機會出來發聲和集結
就只能把命運被動地留給其他人來決定
作者: wenini (不想背負別人的情緒)   2017-03-21 04:30:00
推這篇
作者: choinoi (還真忙耶,眼睛快瞎了)   2017-03-21 07:13:00
推,點出勞工的迷思
作者: katana22 (濱崎瑋)   2017-03-21 08:34:00
作者: charooo (恰蘿)   2017-03-21 09:31:00
推因為有些人是一個月年終,所以領1.5月的就要改為一個月,這樣才是公平,我覺得是謬論。應該是原本領一個月的、1.5的一起爭取每個人都可以領1.5,每個人都很辛苦。
作者: ligonsa (li-kong-sia?)   2017-03-21 12:49:00
作者: yun12854   2017-03-21 12:52:00
推這篇 為什麼要為了表現不好的人 而犧牲原有的福利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7-03-21 13:01:00
作者: vorstsky (未生)   2017-03-21 23:15:00
作者: a761223 (芬檸)   2017-03-21 23:52:00
推勞資對立是必然,這點相當重要,對立指的是因社會位置不同,所產生的利益對立,這是無論如何都難以避免的勞基法的出現,就是為了要衡平勞方的弱勢,使得勞方在與資方極度不對等的關係中,能夠稍微扳回一些力量
作者: kilen520 (每天都是新挑戰)   2017-03-22 00:18:00
社福團體87年就開始適用勞基法~大概一堆都沒遵守吧!若不是加強勞檢,開罰多,他們會想遵守勞基法嗎?更何況這次勞基法只動了加班費 國定假日一致 特休假調整他們舉的那些例子都不是這次修法造成的喔...
作者: butzzbutzz (阿喵)   2017-03-22 11:27:00
勞資永遠是對立的 大家真的要看清楚
作者: flyingjack (無聊的鄉民)   2017-03-22 13:59:00
操著負責人的心,賺著最底層的錢。
作者: anzanz (Passion)   2017-03-23 00:54:00
我也認為大家一起爭取到1.5個月才是最好,最基本的福利齊頭式平等有什麼不對? 多出來的獎金才是看表現去爭取多寡,而不是用這個去補那個另外,兩節獎金也可以硬加進來說是年終獎金?這不是兩碼子事嗎?
作者: woojc6430 (福士韋汪喵)   2017-03-23 17:06:00
推!
作者: chitosen (miura chako)   2017-03-24 09:04:00
推,加班補休、方案補助款和薪資不等的問題是普遍的現象,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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