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中低收入戶,現況資格請益

作者: Yellowmen (鴨肉麵)   2016-12-11 21:30:27
※ 引述《hackisyts (地方的大學生)》之銘言:
: 大家早安,目前我正在替代役服役中,最近才得知中低收入戶可以
: 辦理提早退伍,因入伍後家裡經濟也算少了我的一環,母親因之前久病,
: 無法操勞工作,故試算後想辦理,但區公所感覺會百般刁難
: (父親臨櫃諮詢,臨櫃小姐直接笑話父親說「看起來很正常不可能辦理通過啦」
: 甚至當時只有父親在場,搞得旁邊的櫃員都在往我爸這邊看,讓我爸顏面盡失!
: 我很不高興.)
: 概說家境狀況:
: 一家只有三口,父母親與我,我是獨生子
: 父親是業務,收入在近幾年都非常不穩定(有關土地開發),基本上可以說
: 低於新北市所述之月收入20000多吧,而母親的工作時數極短,
: 是類似家管的工作,因曾子宮腺肌瘤的久病,導致身體變得很差,
: 無法操勞工作,倘若超過身體負荷,會發作會有很多併發症
: (如子宮開始極痛身體多病狀太多了)
計算上 即使薪資低於基本工資 但因為父親還是具備工作能力者
原則上月薪計算不可能少於基本工資(20008)
若有勞保 會以實際投保金額試算
若無則 實際有在工作 則會以平均薪資(約2萬6)計算
沒在就業 則會以基本工資(20008)試算
母親 因有工作能力 但無就業 可能會以基本工資計算之
家中無不動產(租屋),動產存款也幾乎沒有都剛好拿去生活費和還債,
: 以下為幾個正文問題
: 1.母親因害怕觸診,開立的相關醫療證明是一家婦產科診所,不知道能不能產生
: 效力呢?
診斷證明需敘明因病致三個月以上無工作能力
否則還是要算工作能力 至少以基本工資去計算之
: 2.因準備辦理去國稅局申請的財產(財稅)清單,
: 是不是也是區公所親自調閱的那張清單呢?
就本人所在的北市 民眾不需要自行調閱財稅清單
因為審查的財稅資料不單只有來自國稅局而已
: 3.聽說辦理這相關社福,常常會被吃個案,有朋友建議可以至
: 議員服務處請求辦理此事宜,這樣真的好嗎?
: (是有認識的議員特助,只是很老了擔心弄巧成拙)
如果有申請案件 一律都會有文號 應該不太可能
除非您文件沒備齊 又以為案件已受理而遲未補件
找議員對承辦人施壓不會比較好過 議員關切不能凌駕法律規範
說不定原本承辦人還願意替民眾想辦法 聽到議員服務處關切 一律照最嚴格標準審核
跟你說找里長.議員或立委服務處關切 是承辦人最賭爛的 務必小心
: 4.阿公在我成功嶺新訓時過世,剛好他有一間房,然後
: 總共有五個人在爭產,父親是老么沒得爭,但依照這樣下去過戶會拖很久,
: 但最終無果的話如果繼承下來是不是也算我們的不動產?(就算五分之一)
: 感覺會影響蠻深的,因為房子很老舊了坪數也很小...
土地爭產期間 可能會算公同共有
並視其土地公告現值是否符合低收或中低收標準
: 5.對於母親這種情況,有什麼更好的詮釋辦法嗎?
: (不得以還是得委屈母親去大醫院開立證明吧)
: 然後很難搞清楚,像母親這種要算有工作能力嗎還是不算,
: 母親這樣家管的工作大約月薪也才1萬多一點,
: 還望請有成功經歷的各位可以多多告訴我,站內信也可,任何方式可以告訴我,
: 我需要這方面的幫助,母親也有輕微憂鬱症,我很擔心再次發作
: 又是在我無法返家的情況下,拜託各位了
如醫生認為符合身障資格 建議去做鑑定
一來一類的身障除非有投保不然都不會算工作能力
二來低收或中低收通過 具身障身分 另有身障補助款
即便低收或中低收不過 也可以替母親嘗試申請身障生活補助(所得和動產較寬鬆)
補充一點 你可能要說一下申請低收的人以及輔導人口是誰 才比較好確認列計人口情形
原則上就北市部分稍微給您說明一下
但若有各縣市差異的部分 還是要親洽公所承辦人(櫃台有時候非業務承辦人甚至是代賑工)
作者: terisa00023 (haha)   2016-12-11 21:32:00
推!專業回答
作者: greenapple18 (暄)   2016-12-11 23:21:00
推!回答的很清楚
作者: somesun (Donna)   2016-12-12 06:53:00
作者: hackisyts (地方的大學生)   2016-12-12 08:21:00
感謝大大幫我詳細回答,我試試看跟承辦人說一下好了,而且母親的診斷證明我比較棘手
作者: HEROxHERO (紅色有角三倍速)   2016-12-12 16:40:00
精障要有半年以上的就診紀錄醫生才可能會開證明目前看起來是在小診所而非可開立證明的醫院,取得會有困難。另,你的狀況可以打給兵役科承辦人。
作者: hackisyts (地方的大學生)   2016-12-12 16:53:00
請問一下不是打給辦理中低收入戶的承辦人嗎?兵役科承辦人也可以影響到資格嗎?
作者: HEROxHERO (紅色有角三倍速)   2016-12-12 17:14:00
你兩邊都先問淸楚,看怎樣最有利。
作者: hackisyts (地方的大學生)   2016-12-12 17:16:00
好的!謝謝學長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6-12-13 11:04:00
無業是以經常性薪資去算的 如果沒記錯
作者: boothbryant (布斯)   2016-12-13 13:30:00
感謝你專業 原po下面推文真的看不下去
作者: Yellowmen (鴨肉麵)   2016-12-13 20:25:00
有就業但無財稅和勞保 才會用該職類別經常性薪資
作者: hackisyts (地方的大學生)   2016-12-13 20:34:00
謝謝Yellow大,我父母親有在公會加保,會再加妥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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