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專案人員

作者: cuteright   2016-05-07 23:01:47
★機構名稱:
人資公司:詠馳企業有限公司(統編28816526)
原徵人公司: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北部辦公室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職缺類別:駐點人員
★工作地點:同原徵人公司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彈性上下班9:00-18:00)
★工作內容:
業務A
負責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相關業務之統籌規劃與協調
業務B
1.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諮詢會議作業相關事宜。
2. 辦理法規檢視作業相關事宜。
3. 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家報告作業相關事宜。
4. 辦理人權指標、法案影響評估及監測機制相關規劃事宜。
5. 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事宜。
6. 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招標文件評選核銷、撥款等相關事宜。
7. 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資料蒐集等相關事宜。
8. 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與相關部會、民間團體、委辦單位業務聯繫事宜。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業務A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5萬1,347元。
業務B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4萬5,534元。
★徵求條件:
業務A
法律、外文、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經
社家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或碩士班畢業
且有5年工作經驗,並具備外國語言檢定證明之人員(英、德、法、西、日、韓之一)
業務B
法律、外文、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經
社家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並具備外國語言
檢定證明之人員(英、德、法、西、日、韓之一)
★聯絡方式:
張先生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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