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主案夫只有國中學歷,沒有繼續升學未滿20歲,生了三個小孩。
我自己一直對這樣的案主有些情緒,下班後獨自思考我發現,其實依據個人主觀判斷,這
樣早婚的家庭大概原生家庭也有一些議題,導致有推力讓案主早早離家跟男朋友在一起。
然後兩小無猜肚子就大了,我一直覺得案子是無辜的,案主早婚或許有家庭背景的理由,
這部分我可以同理,但是生了案子又無力撫養,這部分我卻很難說服自己去接受。
我認為案主罪無力撫養卻生數個小孩,就是我的底線,讓我對案主有些不以為然,不知道
各位前輩是否也有類似的經驗?
Ps基於保密,已經把個案狀況調整過。
這是我看案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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