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考上"社工師證照"是否一定要執登

作者: Justin1231 (阿丁)   2014-11-06 06:17:07
※ 引述《rhkqk (kqk)》之銘言:
: ※ 引述《whitefang10 (醉玉月琴)》之銘言:
: : 有先在版上爬過文,但想確認自己法律解讀上是否有問題
: : 社工師法第4條
: : 中華民國國民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 : 得充任社會工作師。
: : 重點在這個「得」字
: : 意即考到社工師證照的人,可以選擇自己要不要充任社工師
: : (如果它是「應」的話,那當然沒什麼話好講)
: : 而社工師法第9條
: : 社會工作師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送驗社會工作師
: : 證書申請登記,發給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 : 以及後續條文的規定都是針對「社會工作師」這個對象在做規定
: : 所以雖然有考到證書,實際上身份是社工員,從事社工的工作
: : 只要不用社會工作師這個名稱的話,都不會有沒執登等等被罰的問題吧
: : 因為身旁朋友都有被開罰沒執登的經驗
: : 所以來求教
: : 謝謝
: 您好,就我所知的分享供參
: 社會工作師法
: 第二章:資格取得
: 第4條領有證書得充任社工師,比較是呼應第6條非領有證書不得使用社工師名稱。
: 第三章:執業
: 第9條執業常讓人跟第四章社工師事務所執業相混淆
: 第9條的執業應執證,是指執行業務(第12條)
: 因此,不論職稱是否為社工師,只要是執行業務都必須職登(衛福部及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有解釋)
: 另外,第18條繼續教育證明也是從執業登記後才開始記算喔!
所以請問 如果拿到考選部的及格證書。再去衛福部申請社工師證書。只要都沒有從事社
工,就不用跟當地工會登入嗎?是不是就沒有繼續教育學分的問題(換證) ?
作者: s875302 (山姆)   2014-11-06 11:00:00
你要申請社工師執業執照才要加公會
作者: ru8cl6iou   2014-11-06 11:53:00
沒有從事社工師法第12條的相關業務就不用進行執登,不執登就不用入公會,所以也不會有積分的問題因為積分是用來換執照,不是用來換證書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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