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社工師繼續教育學分

作者: VJR (只想簡單一點)   2014-08-26 10:40:19
藉此標題問一下
: 歇業=註銷執業執照,
: 所以當你再一次申請執照積分才會重新計算。
根據「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
第九條
本辦法施行後,社會工作師歇業後申請重新執業,重新執業登記日期未
逾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者,以該重新申請執業登記日期起算六
年,並扣除歇業前執業期間後之日期,為新發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逾
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者,以新發執業執照所載重新執業登記日
起算屆滿第六年之翌日,為新發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
以這樣的文字敘述...
我覺得即使是「歇業」,重新職業後,歇業前的積分應該是會計算吧?
另外小抱怨一下,真的有很多單位不是那麼容易取得繼續教育積分
我在中南部上班,很多課程都要去台北、台中、高雄,車程遠
單位不給公費公假,新進人員也沒有假可以請
所以根本沒辦法去上課押>"<
我在前一個單位(宜蘭),主管比較注重這些,縣政府也有開課,一年有50多學分
現在的單位,半年0學分,積極爭取公假自費上課也沒辦法~"~
作者: mango10679 (普普小僕人)   2014-08-26 14:14:00
學分對有些人真的很難取得!我在醫院,醫院根本不重視社工師這塊,新人也沒什麼假可以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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