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 歐怡青不該以團體發展

作者: KJNE (無限大)   2012-09-05 00:33:07
※ 明星志願三 僅主程式 無資料片
成功追回歐怡青之後才發現
原來想要發展團體,是不該使用歐怡青的
把歐怡青跟別人設成一個團體
等歐怡青約滿回歐洲,團體就會自動解散
等歐怡青讓路風追回來,重新簽約、又回公司之後
歐怡青原本所屬的團體,是不會自動恢復的 Q_Q
而且想要重新弄該團體,系統還會說
「這個團名已經是知名團體的名字,所以禁止使用」
作者: deliciouspie (bluemoon)   2012-09-05 07:47:00
可以再解散前再加入一個成員 有兩個以上就不會解散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2-09-05 21:59:00
樓上好聰明!!!!!!!!!
作者: KJNE (無限大)   2012-09-05 23:07:00
不知道會發生這種窘境的我,不幸的弄了兩個團體(倒地)剛剛做了測試發現,三人行一樣是不行的,只要歐怡青跑去歐洲團體就一定會自動解散!!不會是從三人變兩人>"<歐怡青根本是個團體殺手啊( ‵□′)───C<─___-)|||
作者: sophiechien (none)   2012-09-06 22:01:00
3人是可以的.只要歐怡青不是團長,走了團體還是可繼續.
作者: alston081920 (°.∴☆不要。驚動。愛.)   2012-09-06 22:20:00
看時間差不多就加入第三人然後把歐踢出團就好了這法一定行
作者: KJNE (無限大)   2012-09-07 16:38:00
喔喔,如果只有一個團,那樣應該是可以,至少團名會存活只是默契會大傷、然後名氣也會下降等歐怡青要歸團的時候,又會再一次傷害名氣跟默契.....
作者: chouyihen (絨毛趴趴)   2012-09-10 13:30:00
噢 好慘 可是歐如果要發展歌唱 最好就是入團 這樣才可以同時培養 不然又要另外養兩隻唱歌的....很麻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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