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被判定為家因替代役,只是還沒收到入伍令所以不知道什麼時候進去(87年
次)
想請問大家問題是,由於我有拇趾外翻,平常運動完畢腳就會痛,如果我在當替代役的期
間去開刀,上級會準我的假嗎?
如果上級同意我去開刀,那麼請假的天數會要回去重當嗎? (就是假如請20天,退伍日
期會往後延20天嗎?)
謝謝大家
上級一定會擋 希望你完成四個月再去開刀 應該沒有請假要補的規定 病假有期限 我忘記幾天了你可以開完 未痊癒回單位啊 請個幾天應該還好
作者: ffz04 2021-11-07 20:24:00
重度拇指外翻的話有機會免疫,先去做複檢
作者: chemistryman (一個不起眼的肥宅) 2021-11-07 21:09:00
請問上級如果檔的話,如果我還是執意去手術(因為退伍就要出國唸書了),會怎麼樣嗎?病假是30天醫生說我是中度,且沒有姆囊炎,不能免疫
作者: momo83279 2021-11-07 23:04:00
你堅持要開刀的話他也拿你沒轍
作者: chemistryman (一個不起眼的肥宅) 2021-11-08 13:03:00
好的 謝謝各位
記得法規是規定病假是一次最多請三十天,一次不夠就只好再請一次這樣~
回樓上大大,難道可以請好幾次!? 沒有什麼最低出勤天數嗎 謝謝您
記得沒有,但是前提是你要有診斷書證明你需要休養超過30天
要開刀不會現在去開?哪個單位的收到真倒霉都家因了還想吃役期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