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替代役遭民眾攻擊反被控傷害

作者: leisurehero (leisurehero)   2019-06-05 22:03:11
(代友人PO文,再麻煩大家協助了,謝謝!)
本人於去年七月退伍前,在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某外館擔任替代役,有位老先生平時對替代
役極為不滿,幾乎天天到館內咆哮,辱罵替代役,館內同仁皆深受其擾。
事發當天下午,我整理完環境至廁所洗手,該位老先生尾隨我進入廁所,一如往常的對我
叫囂,並向我潑水,經勸阻無效,我只好從廁所跑出來至大廳服務台佯裝報警,希望可以
制止他,但他仍持續大聲嚷嚷,朝我走來並抓住我的手向我揮拳,事發經過如影片所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8AvKLeNPfk&feature=youtu.be
事隔一日,他到醫院驗傷,開立驗傷單證明他左側手肘擦傷、左側上臂擦傷、頭皮鈍傷及
右側前胸壁挫傷,向我提告傷害罪並要求10萬元賠償。
檢察官開偵查庭時,他不斷向檢察官強調是我尾隨他進入廁所攻擊他,但從影片中可以清
楚看到是我先進入廁所,檢察官卻說我在狡辯;一審法院開庭時,我們提出從影片當中可
看出該位老先生於35秒處跌倒時,手肘並未接觸地面,頭部也沒有撞到牆壁,法官當時也
如此於筆錄中記載。接著,法官問他這些傷勢從何而來,他說左側手肘擦傷、左側上臂擦
傷、頭皮鈍傷不是撞到牆壁,是撞到牆壁旁邊的看板造成的,問題牆壁旁邊根本沒有看板
,就算他的手真的接觸地面,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何來造成其擦傷?然後他又說,右側前胸
壁挫傷是我踢他膝蓋還有肚子造成的,所以我踢他膝蓋跟肚子,導致他胸部受傷?
我覺得上述是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法官最後還是判我傷害罪成立,處以拘役,個人實在
覺得有點冤枉。法官覺得165公分的我身強力壯,對方僅是一位年近60歲的老伯,我只要
逃離現場就可以避免衝突擴大,且認為我明明可以尋求館內同仁的支援卻捨此不為,然而
,我已經從廁所逃至服務台,又從服務台逃至大廳,我們館內主要服務0-3歲的兒童,替
代役在這個時候應該選擇逃跑嗎?再者,從廁所一出來,我就請櫃檯同仁協助報警,但整
個過程中,並沒有人真的出來幫忙,我是不是只能用自己的方式避難?
撇開對方是什麼樣的人不談,之前有人在版上po過他的不良事蹟,我就不在此贅述,法官
也不認為他的不良紀錄與本案直接相關。發生這樣的事情,花錢消災也不是不可以,但轉
介調解三次,不僅三番兩次被他罵流氓,和解的金額一律堅持要10萬,確實是我無法負擔

事情至此,臺中市政府並未出面給予任何協助,科長叫我乖乖給他告就好了,雖然有請職
員推薦我一位律師,但跟我說律師費自付,這件事情已經嚴重影響到我退伍後的生涯規劃
及目前的工作,如今馬上要二審開庭,想請問各位版大建議我怎麼做會比較好呢?謝謝!
作者: SDNS (ここには神さまの殿堂)   2019-06-05 22:15:00
只能說你雖小了 看要不要陪他玩到底吧
作者: cnns (HY)   2019-06-05 22:23:00
是不是也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呢?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6-05 22:24:00
厲害了檢察官,黑的也要硬說白的法官判點可能是看到事主在櫃檯與鯛魚的肢體衝突才判傷害吧,他的想法就雙方離得越遠越好,看鯛魚又因為不知啥事重新衝回櫃台互打,阿替踢那腳就有理虧的地方惹,是說對方無責任?應該正常會兩個一起下去吃法=.=?(非法學專業
作者: ilohoo (ilohoo)   2019-06-05 22:37:00
看了影片 踢太多腳了 躲櫃台內讓有人權的出去應付替代役是賤民 沒人權 只能乖乖挨打像個聖人退伍後有大好人生等你 遇到瘋子就是裝孬就好
作者: c5c123 (要收斂的HERO)   2019-06-05 23:26:00
現在有無律師協助?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9-06-05 23:28:00
和解吧基本上你出手就數數輸了
作者: c5c123 (要收斂的HERO)   2019-06-05 23:30:00
現在和解也沒用了,一審前才能撤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9-06-05 23:31:00
沒動手給他打到爽 基本上你可以賺錢賺爽爽是我的話 就慢慢和他玩 但如果你沒錢 基本上只能吞下去
作者: fiegger (飛黑)   2019-06-06 00:14:00
真是獅子大開口
作者: fuct (添財)   2019-06-06 01:33:00
防衛就好了,看影片你有主動出擊,經此一事長一智吧
作者: azei (Vasili)   2019-06-06 02:19:00
幫高調
作者: toroiver (偷肉)   2019-06-06 05:10:00
文中沒提到自己出手 但看推文...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9-06-06 07:14:00
吞了吧~還沒出社會不要為了10萬塊背前科 10萬以後一下就賺回來了~
作者: tictsai   2019-06-06 08:00:00
這時候就是應該開始身家調查…看老翁是否有詐欺嫌疑跟家暴情況
作者: mike5554 (疾風)   2019-06-07 10:16:00
影片刪了?
作者: sbfbrbbr   2019-06-07 12:09:00
當下沒打死他有點虧
作者: doro0202 (Doro)   2019-06-07 13:04:00
如果身份是正職公務員的話其實會更慘
作者: GayAlice (給愛莉絲)   2019-06-07 15:26:00
應該直接把他打死再把屍體藏起來
作者: takei (阿丹)   2019-06-08 00:41:00
只有一個問題就是到底是不是互毆 如果是就互告傷害啊你應該要把事情鬧大 直接去局長室找局長跟替代役管理人求助 也應該詢問俊延哥的意見跟請求協助。聽你的敘述那單位的職員都沒有要保護你了 最壞的狀態也是被送回府內而已 一定比在外館好 如果你都有求助但卻沒人要幫你 ,以後要鬧更大才有理由 另外法律扶助有免費的雖然律師很多都講幹話 但是還是可以先詢問
作者: IanLi (IanLi)   2019-06-08 01:20:00
出手就吃虧了
作者: andyohya   2019-06-11 10:12:00
証據在備好一點,時間軸都確定好,報媒體。
作者: getx105 (生吃臭豆腐)   2019-06-16 12:16:00
向媒體議員爆料,台灣法官不意外
作者: lalauya (goddamn)   2019-06-18 15:53:00
干林老師 社會一堆敗類
作者: leftwalk (沃克)   2019-06-19 16:07:00
是我我就不賠寧願拘役不過不給協助很正常 這些人出事為了自保寧願躲遠遠所以遇到這種人 趕快閃給公務員處理就好
作者: tnsshacg102 (Albion)   2019-06-20 14:02:00
找議員
作者: wonderverg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9-06-22 03:42:00
正確的作法是你當時也驗傷,然後一樣告他傷害花時間去主張自己的行為合理,不如主張他也傷害了你一樣對他求償,否則單方提告傷害,他有公訴你沒有這在攻防上是很吃虧的事情要證明他傷害你,比起你證明自己的行為合理難度天差地遠,你一開始應該先和律師討論的在法庭上一個人的評價並不是自己想當然爾的有技巧可以操作,但專業諮詢非常重要訴諸媒體或許是條路,不過影響一般判決的可能性不高因為你並不是什麼重要人物,這很現實,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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