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職務代理問題

作者: yuzuOuO (yuzuOuO)   2019-04-10 13:16:44
如題,
在公家單位服役一開始時正職人員總是會從他那邊劃一塊工作給你做,
想請問大家請假或暫時不在崗位上的時候,這些工作是要正職人員自己拿回去做,還是要
役男自己去找個代理的人幫,或是正職的要負責找其他人幫?
正職的總是口口聲聲說那是你的工作,要負責弄好
作者: sky98999 (sky)   2019-04-10 13:21:00
慢慢做 慢慢拖 反正役期到就走人
作者: taleschia (囧哥)   2019-04-10 13:27:00
不用擔心那麼多 做不完就擺著回來再處理 你努力盡責 又不會加薪或升遷
作者: ken52011219 (呱)   2019-04-10 13:30:00
看單位 但理論上順序應該是 自己 代理役男 最後是正職但其實無論是代理還是再到更後面的人 依我的經驗除非是非常緊急代辦的事項大部分都是堆到自己回來做公家機關正職的代理人也都是這樣處理
作者: notice330 (notice330)   2019-04-10 13:38:00
當時服勤處所只有我一個役男 因為平常很閒 所以我請假會刻意避開有事情的日子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9-04-10 15:10:00
你幫他做 你沒空幫他做 你要幫他找人做?要嘛就等你回來做 不然他自己看要怎麼做啊
作者: qui0914 (Q)   2019-04-10 17:17:00
當然是正職自己做 你要知道事情做不完 是他們頂著
作者: yuzuOuO (yuzuOuO)   2019-04-10 17:44:00
印象中之前有篇詢問高雄兵役局的說,役男無職務代理之適用,不過有點久了,現在役政署法規不知道還是不是這樣規定
作者: etect (eric)   2019-04-10 19:37:00
役政署的法規哦.......
作者: ken52011219 (呱)   2019-04-10 20:51:00
問問 你們請假理論上應該系統要填職務代理人吧?我稍微研究了一下你上面說的那篇文章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 只明確說是處理「輔助性工作」 後面則是高雄市役政署的自我解讀打錯 兵役署他所說的銓敘部合格實授,擔任「特定獨任」職務之公務人員不同 但替代役其實並非特定獨任依我對於現行役政署的了解 他們應該會推拖說「根據第三條,其輔助性勤務之具體項目與內容,由替代役基礎單位定之」所以想問問 你們長官有要求什麼非輔助性工作讓你在請假時有困難嗎@@?假如沒有其實這是從你進來就無條件同意的法規了 無意偏袒 役男在公家機關本來就是弱勢的一方
作者: yuzuOuO (yuzuOuO)   2019-04-11 00:28:00
to ken大:主要是有急件需當天送出蠻想利用役政署網站上的發問問,但是上面梯次/單位都要填,怕會變檢舉信
作者: ken52011219 (呱)   2019-04-11 00:57:00
會哦 你寄信單位那邊一定會接到關切電話這種急件是常態出現嗎假如你真的很想問我可以建議你填需用機關就好或者打電話役政署過去聲明不報單位 寄信與打電話的差異在於寄信一定會變成公文最近我猜役政署被釘到歪頭 役男投訴一定處理
作者: yuzuOuO (yuzuOuO)   2019-04-11 07:52:00
急件幾乎每天都會有竟然會變公文 可怕
作者: KingHeng (西瓜王)   2019-04-12 12:51:00
別怕 出事一定要不是役男扛
作者: ppatrick (p派大星)   2019-04-26 11:15:00
看看章蓋誰的啊…替代役沒章,還不是公務員自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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