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我是要衝撞這不合理的制度,完全不是針對幹部以及替代役,
我很謝謝他們願意幫我重新看考卷。
背景:
小弟193梯公共行政高檢署,法律本科系,是公務員,新訓成績89分,
應該是高檢署班第三名。
事情發生:
這個星期四考完專訓,我覺得超簡單,但錯了一兩題,我原本還在說沒有考一百有點難過
大概九點多,被廣播去猜拳,因為我跟另外一個人同分,但另外一個同學新訓70多而已
我整個就黑人問號,想說我怎麼可能跟他同分,然後發現成績是21名,當下我就跟幹部1
反應,說我不太可能只有21名,有點奇怪。然後大概拖到十點多,幹部2說前面分數有錯
,
所以前面猜拳寫得切結書都不算,跟我們道歉,我這時也鬆了一口氣,
沒想到,之後看到成績我專訓考試只有84,最後排名是16名,當下我就覺得不可能,
那個題目對於法律本科系生,都是很容易的,我不應該只考84分,而且我對了兩次
不太可能寫錯格子,所以當下,我就跟幹部2反應可不可以看考卷,
他說:從來都沒有在看考卷的,改多少就是多少
我說:可是你們剛剛就出錯了啊,為什麼不能看
他說:改的分數是對的,只是剛剛不小心參數算錯
我說:那我不簽名
後來幹部2離開,剩下班上大家繼續看分數,最後只剩下我沒簽名,我就請公差直接拿
過去辦公室,說我不簽名就好。
沒多久,幹部2把我叫去辦公室
幹部3在我進去後就看著電腦
說:你現在的分數有影響到你的分發嗎
我說:沒有,因為屏東只有我一個人而已,屏東開兩個缺 (戶籍地優先分發)
但我爭的是一個制度,為什麼牽涉到未來一年事項不能複查,而且其實我想選新竹
如果新竹有一個人放棄,我就有機會
總之,我一進去後的感覺,就是要叫我吞下去,因為大家已經簽名,如果不會影響分發
沒有要改的意思,所以我之後就說:所以現在要怎樣?
這時候我們偉大的花蓮外役監管理員就說:注意你的態度
我是沒有當場嗆回去,但我心裡覺得,我怎樣?要辦我違抗長官命令罪嗎
後來幹部3說:
這裡有點疏失,跟你道歉,你原本的分數是94分,輸入的學長輸入錯了
中間有一些釐清跟道歉的話,我也表示:重點是不能複查的制度,我知道幹
部很辛苦,要改三百多份的考卷,我不會責怪你們,
幹部3繼續說:
因為開放複查會很麻煩,一個人複查,大家都會複查,三百多個人沒辦法
所以要拒絕一些盲從複查的人,像我這種個案,他們其實也是會幫我複查的
但我的主張是:
你法務部人不夠,就調人過來,不是一句話說人力不足就可以打發,如果今天
我是設籍高雄,8個高雄人,卻只有4個缺,成績對我不重要嗎???
這涉及一年分發的事項,就算是特別權力關係下,是重大權利事項
絕對可以救濟的!
不給複查絕對通不過司法審查!
後來幹部3說,屬於我的名次絕對會幫我改的,所以晚上就到此結束。
隔天幹部2就來宣布這件事,說我變成第一名,17名後的名次不變,前15名各退一個名次
並再次表示歉意,但重點來了,他如果說到這邊也就算了,他之後就繼續說:
我之前也在公家醫院實習過,大家在高檢署、矯正署這種公家機關,
除非你很有保握,或是相信長官會聽你的話,否則就乖乖的,順利退伍最重要
所以??????
我爭取自己的權利錯了嗎?
第一名變第十六名要乖乖吞下去?
抱歉!我是學法律的,這種東西我吞不下去,就算不會影響結果也一樣!!!
重點是這個制度根本不合理!!!影響一年的東西不能複查,你們算幾分就幾分,什麼鬼
以上,跟大家分享這個全班只有我算錯分數的經驗,
請努力爭取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