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社會役被分配到與身障者同房

作者: s3556947 (Emo)   2018-07-09 16:36:45
各位板上的大大
小弟機構最近將身障者安排跟我同住一間房
是否有替代役法律依據可以拒絕
成功嶺讀的替代役服勤管理法好像沒有提到這部分
作者: redyu (真的好沉重好沉重)   2018-07-09 16:43:00
有叫你照顧他?
作者: s3556947 (Emo)   2018-07-09 16:45:00
@redyu 只是睡覺時間一起睡算較輕微的個案 不太需要照顧
作者: icpedslt (小ㄏ)   2018-07-09 16:51:00
有什麼好拒絕的 歧視身障者是嗎?愛心 服務 責任 紀律 成功嶺時有沒有教你?身障是他願意的嗎?有要求你時時刻刻照顧他?
作者: danny120 (SR)   2018-07-09 16:59:00
樓上太激動了,基本上役男至少希望室友是個役男很正常
作者: MrBing (特別來賓)   2018-07-09 17:00:00
沒要你照顧你憑什麼拒絕= =?跟身障者同寢室讓你渾身不對勁是嗎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8-07-09 17:26:00
不需要照顧是為什麼不要?
作者: maiico (ming)   2018-07-09 17:29:00
真的受不了就反應吧。真還有人把愛心服務責任紀律當真哦
作者: crystal0504 (crystalmagic)   2018-07-09 17:41:00
等於24小時看護欸
作者: r5534025 (Menthdl)   2018-07-09 17:57:00
給箭頭 不用照顧 大家互相配合 跟一般室友一樣相處就好除非已經影響到你的生活 不然我自己覺得也還好
作者: lightbringer (sexislife)   2018-07-09 19:59:00
應該是怕有突發狀況要幫忙吧 下勤時間還要多照顧人雖說不需要特別照顧 但難保都不會有事發生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8-07-09 20:37:00
樓上的理由可以套用到所有室友身上
作者: LukaDoncic (又帥又強凍雞雞)   2018-07-09 21:45:00
要看那個身障者是工作人員還是被照顧者
作者: yoyo90289 (YOYO)   2018-07-09 22:55:00
不喜歡就跟管理人反應吧 依你服勤單位安排為主真受不了打去役政署鬧搞不好也有用還有說個笑話 愛心服務責任紀律 沒有榮譽假誰給你愛心
作者: benny1990615 (Benny)   2018-07-09 23:24:00
歧視
作者: tiefblau (tiefblau)   2018-07-10 01:11:00
哇 有人把愛心服務責任紀律當真欸 看來洗腦很成功lol
作者: zeugen (霸畜)   2018-07-10 02:25:00
如果那個身障者非受聘的工作人員 而是該單位需要照護的患者 那擺明就是被服勤單位坑..
作者: roy047 (You'll see)   2018-07-10 04:39:00
同意樓上
作者: youthyeh (youthyeh)   2018-07-10 07:05:00
讓身障者家屬抗議就可以了(x
作者: oncemore (超級喜歡林瑋恩)   2018-07-10 10:43:00
愛心服務責任紀律 一個月給你一萬
作者: Diaw01 (Diaw)   2018-07-10 11:01:00
別太急著攻擊他吧= = 如果改成跟警衛一個房間 風向會怎樣
作者: danny120 (SR)   2018-07-10 11:18:00
不跟警衛住我就直接噓了,但是身障者真的有風險替代役實在是很難扛責任,要保護好自己
作者: MrBing (特別來賓)   2018-07-10 11:57:00
警察役也都跟警察睡一間啊 警衛是什麼邏輯
作者: willy4409   2018-07-10 12:38:00
樓主你別發了文就跑掉啊你還沒說同房只是單純分配的巧合還是真的要你當免錢免洗看護啊沒把事實釐清這樣放上來只會吵成一團這樣跟記者亂下標搞分化有什麼兩樣?
作者: bb820306 (建宏)   2018-07-10 14:43:00
看不懂風向
作者: saintcloudy (chuan)   2018-07-10 17:06:00
廢話當然有關係 服務對象跟你同房如果他自己跌倒幹嘛的受傷如果嚴重你一定被追究 下班後休息還要背這個潛在的責任當然不對 上面只會嗆歧視的根本沒有好好思考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7-10 17:20:00
就不想一起住 這哪有歧視?
作者: Basedon (Basedon)   2018-07-10 18:05:00
當社會役的才會想到有可能是被照顧者吧,其他役別一看這標題不會想到
作者: MrBing (特別來賓)   2018-07-10 21:20:00
樓樓上 原po自己已經說了沒要他照顧 那何來責任之說?如果有要他照顧那當然有問題 幾乎等於24小時看護了你如果想拒絕 直接跟他講明 你下班後完全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任何義務幫助他 最好白紙黑字寫下來不過原po丟了一篇文章 也沒講清楚後就消失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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