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管理員搜查役男手機是否有法源依據?

作者: ypnu0728 (偷什麼偷)   2018-01-10 14:40:30
大家好
小弟的服役單位今天早上發生了一些事件
雖然我們的生活管理單位第一時間就禁止了
但還是有不少役男偷偷用手機拍了照片
(事件是發生在公共區域,但還沒到上班時間所以是不開放的狀態)
雖然還沒有引起太大的爭議和爭執因為還是上班時間大家都還在忙碌
但想要請問也許有經驗的各位學長們:
1. 在非正式上班時間,於尚未開放的公共區域發生的事件,禁止役男用手機拍照記錄,
有無違法或有無任何法源依據?
2. 若晚點下班後生活管理單位想要找碴,逼我們一個個把手機拿出來看,有無違法或有
無任何法源依據?
先謝謝各位前輩們了!
作者: boss87922522 (徐小樂)   2018-01-10 15:08:00
好奇問有關漏水嗎
作者: peter800313 (K.Y.CHEN)   2018-01-10 15:11:00
作者: iamstrapless (Sprache!Q)   2018-01-10 15:30:00
妨害秘密?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8-01-10 15:44:00
先備份阿 當然無法源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8-01-10 17:19:00
矯正的嗎?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8-01-10 17:24:00
樓上這敘述不太像矯正
作者: samyeh0316 (山姆)   2018-01-10 17:26:00
執行署吧 我猜
作者: porterlevis (jeff)   2018-01-10 19:29:00
趕快丟到雲端啊
作者: oecgoat   2018-01-10 20:41:00
Flickr可以雲端上傳照片 拍了就可以刪掉手機的
作者: soufeso (彭)   2018-01-10 22:14:00
真的要找碴叫警察來再說吧,不用想那麼多跟民法刑法有關的一律找警察來再說,沒必要私下解決
作者: DDDDRR (QQ)   2018-01-10 22:29:00
我猜不會是執行署啊,管理人都考過司法特考連這不懂太扯
作者: samyeh0316 (山姆)   2018-01-10 22:30:00
不一定喔 某分署的前管理人就雷到不行...
作者: luther0583 (((((((((((()))))))))))))   2018-01-11 02:56:00
就算沒備份,刪了還是可以救回
作者: re340 (Manigabee)   2018-01-12 09:05:00
怕人家看放一堆性病或變性手術的照片就好了啊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1-12 13:05:00
檢查手機應該是不行 禁止拍攝可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