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的服役單位今天早上發生了一些事件
雖然我們的生活管理單位第一時間就禁止了
但還是有不少役男偷偷用手機拍了照片
(事件是發生在公共區域,但還沒到上班時間所以是不開放的狀態)
雖然還沒有引起太大的爭議和爭執因為還是上班時間大家都還在忙碌
但想要請問也許有經驗的各位學長們:
1. 在非正式上班時間,於尚未開放的公共區域發生的事件,禁止役男用手機拍照記錄,
有無違法或有無任何法源依據?
2. 若晚點下班後生活管理單位想要找碴,逼我們一個個把手機拿出來看,有無違法或有
無任何法源依據?
先謝謝各位前輩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