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mmjks (cmmjks)
2017-03-29 19:24:07各位學長好
想請教一個請假問題
一般來說 只要隔天是放假
當天晚上不需要留在服勤處所
像是禮拜五 隔天因為禮拜六休假的關係
所以下班就可以不用留在服勤處所
因為平常會請個禮拜一早上四小時 (8:00~12:00)
(使用榮譽假或成功領補假)
這樣禮拜日晚上就不需要趕著回去服勤處所
會這樣做是因為通車時間長
往往禮拜日下午要提早幾個小時回去
想問的是 能不能禮拜一早上請個兩小時
然後前一天禮拜日就不用回到服勤處所呢?
如果違反規定煩請各位告知
也祝大家服役順利
謝謝大家!
作者: ken812025 (右名) 2017-03-29 19:57:00
看管理員
作者:
mkym (小銘4ni)
2017-03-29 20:23:00問管你的
有碰過把假拆成八小,分八次,都請禮拜一早上,藉此不用禮拜天收假回宿但他的管理人不爽,報到校外會就黑了,所以管理人說好就行
記得不行 除非是請半日 而四小時不等於半日 基隆上次擴大在職有特別強調不過當然還是管理人最大為原則
作者:
nuchaos (大步向前追求幸福)
2017-03-29 22:38:00我們是最少一小時,主要看管理員的規矩啦
作者:
z88718119 (small eyes)
2017-03-29 23:16:00你例假是48小時,是五1800到日1800,你在講什麼?@@
每個役別都不一樣吧,而且最主要真的是看管理人,他說Ok就Ok
這問題在於役別、縣市都有所不同,建議你直接跟管理人討論,這邊說再多次可以,管理人不OK就沒有意義,反之亦然
每個縣市跟管理人都不一樣,這種東西沒統一標準,都是管幹們碰到才會在校外會拿出來討論,然後就算討論出來了,還是以你管理人說的為準
只要管理人同意 甚至整個役期在家 最後一天拿退伍令也可以
借問我們管理人被管幹操控,管幹不允許分次放假該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