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快要退役了
最近在想有些很多替代役的法規
是不是被服勤處所給濫用了
像我教育役 平日割草 打雜 搬重物 超時工作 拿電鑽修東西 都少不了
不過這些想想 我都還能接受
但有時後我的管理人 事務組長
常常直接就把文書匯給她的公文
整份直接轉交給我做
而且都是那種特別難做的...
我做個半天
填報人是填她的名字
蓋章也是蓋她的名字
有時還要幫忙上財產管理系統
管理學校財產
然後我就困惑了= =
"協助教育行政" 和 "不得違抗上級長官命令"
是不是被濫用了?
還是單純只是我這間比較雷= ="
( 可是感覺又沒那麼雷
因為她從來都用很客氣的語氣跟我說話
也沒兇過我 只是會一直丟事給我而已
像之前我想請一天假
雖然她馬上變臉 但還是給我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