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好
關於扁平足複檢
小弟有先爬文過了
看板上其他人分享的流程大概是
1.第一次兵役體檢提出等複檢(我那個時候不知道要自己提..只有原本的踩腳印)
2.自行前往醫院檢查後拿證明到區公所申請複檢 再公費/自費複檢
清明連假前上網查發現體位已判定
打給區公所問 無意外的是常備役
這幾天連假 終於昨天醫院開了
先找了一家網路上評價不錯的骨科去拍X光
拿了診斷證明
可是這證明書上有
註:本證明書僅供一般申請補助費用或請假證明之用,
凡涉及訴訟、兵役及申請退休資遣等用途時無效。
這樣還可以拿給區公所民政課申請複檢嗎? 會不會被打槍
http://i.imgur.com/OYnk1G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