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的我是抽中105年第1次替代役的同學
由於尚在研究所就讀 所以不確定是這學期的什麼時候畢業
(但確定是這學期可以畢業)
這個梯次申請的人每個人都有簽一個切結書
上面寫說應屆畢業役男緩徵原因要能於1月31日前消滅
由於本人不知道能不能準時於1月31日前口試完且辦好離校手續
打去區公所問 公所也是說要在1月31日前辦好離校
但是我上內政部的網站看
它寫說 一般資格:自 105 年 2 月至同年 6 月,依申請時
間先後順序分梯次徵集入營服役
所以是不是不像區公所說的 一定要在1月31日前緩徵消滅呢?
有沒有延後的可能(當然不是延到下學期)
就可能到二月多這樣
拜託各位大大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