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原本是研發替代役,因家庭因素申請釋出,目前等待抽警消役中
有詢問過役政署,抽完警消後到專訓前可以用家因去申請家因替代役
**役政署表示一定要抽完(有了替代役身份)才可申請家因**
目前遇到的有幾個問題~煩請各位大大解迷
1.家因替代役的申請時間
a)專訓前就申請完畢->是否會改變抽的役別?(警消專訓變成家因專訓)?
b)警消專訓前去申請就好,到時警消專訓後會直接因家因而分發到戶籍地
假設確定是警消專訓,請問
2.關於專訓地點的分配是以下哪種情況:
a)抽完之後由內政部打電話來問你意願在哪一縣市專訓
b)通知書寄到區公所後,由區公所詢問你意願在哪一縣市專訓
c)隨便他排->若為此選項是否有戶藉地優先之類的
3.服勤單位及地點(以警察役為例)
服勤地點因申請了家因,故只會在戶籍地~這沒問題
服勤單位(以警察為例)有機場、署本部、專勤隊…等等等,請問這是何時要選定的
?
a)回成功嶺撥交時
b)專訓完離開專訓地點時
4.關於專訓一些零星的問題
a)頭髮要先剪成跟在成功嶺一樣嗎?
b)由於當初在成功嶺的東西幾乎都丟光了,因此有哪些特別要帶且會檢查的用品嗎
(像大黑袋、皮鞋等等都已經丟了)
感謝各位大大的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