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難到法律博士也不會」法界批選項都錯應送分
聯合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即時報導
2020-01-20 08:37
近年大學學測社會科法律類考題頻生爭議,今年又遭法律人質疑。不少法律系教授表示,
第4題答案根本錯誤,其他選項也都錯,應該送分;第10、11題則難到讓他們這些法律博
士都答不出來,答案也不只一個。
他們表示,國家考試若逢考生申訴,常見會變更答案或送分,大考中心應說明為何歷年堅
持不改;法律考題頻顯示欠缺專業也不嚴謹,帶給高中生錯誤法律知識,大考中心也應說
明命題原則,並比照國考在考後公布試題委員名單。
今年學測社會科第4題考19歲甲若向律師諮詢取消父母訂的婚事時,何者最可能是律師回
答,答案是「A」如甲已另辦結婚登記,婚姻未經父母同意無法生效。但政大法律系教授
楊淑文表示,民法第990條規定法定代理人須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才算無效,也就是甲
的婚姻除非父母另提撤銷,否則都有效,「A」顯然不對。
楊淑文說,該題BCD等選項也都錯,因此根本沒答案可選,應送分。她表示,命題委員只
依據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就出題,卻不知其他法條,
不該以自己錯誤的法律認知當正確答案。
由政大英檢案變化而來的第10、11題也有爭議。該兩題題幹指某大學規定游泳及格才能畢
業,一學生認為不合理而拒絕考試,分別考該生提訴最早應何時提出,又依據哪項行政法
原則。答案分別是「B」校內申訴遭駁回及「A」信賴保護原則。
不過德國法學博士、中選會前主委陳英鈐在臉書指出,若依他學的德國法,第10題答案應
是「A」學校公告游泳及格為畢業條件時。他說,德、美都已有很多案例,承認可在法規
執行前就給予權利救濟,免得木已成舟。以此案來說,若像答案B等到拿不到畢業證書才
提訴,並非有效的權利保護形式。
至於第11題,陳英鈐認為此考量的行政法原則除答案A信賴保護外,還包括答案「B」法律
保留,不少法界人士也認同。大家感慨,這些考高中生的考題比高普考還難,陳英鈐更說
,如果是他應考,「應該慘不忍睹」。
楊淑文表示,她和兩位大法官談起此考題,大家都認為政大英檢案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才出
來不久,不應馬上拿來考高中生,第4題更明顯錯誤。但大考中心近年面對法律考題爭議
頻生,卻堅持不改,讓他們看不下去。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也說,國考考題一定都請民法、公法、憲法等不同法律專家就其
領域出題,並請另批法律專家審,考後也公布試題委員名單以顯示負責,大考中心學測影
響更多人,應說明是否也這麼嚴謹。「我們念法律十幾年的博士都沒法答的考題,為何拿
來考只念法律幾周的高中生?」
備註:政大法律系正副教授 德國法學博士中選會前主委陳英鈐 部分大法官
認為公民考題法律的部分出題不嚴謹 讓高中生學習錯誤的法律知識
痛批大考中心面對法律考題爭議頻生,卻堅持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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